大学生去偏远地区支教满6年应给予公务员待遇
(2009-04-20 15: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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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制定政策鼓励应届大学生去偏远地区支教
我省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主要反映在农村教育经费短缺,教师学历偏低,工作负担重,待遇低。因此,提高我省农村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迫在眉睫。
国际金融海啸爆发以来,对我省的经济造成一定冲击,同时也造成了就业的困难,大批应届大学生找不到工作,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如果能制定政策,引导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偏远地区支教,不但可以大大的缓解城市就业问题,同时也能增加农村教育工作者的数量,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现提出以下建议:
1、师范生就业正式岗位前必须到农村实习执教6个月。
2、本科生到农村支教,满6年给予公务员待遇。硕士生期限折半。
之所以设定六年期限,笔者是这样考虑的:时间太短,不能根本性地解决问题。大学生毕业年龄一般在22岁左右,支教6年,返回城市工作时不过27、8岁,正是成家立业的好时期,符合中国传统“三十而立”的思想。并且,到偏远地区体验底层人民的生活,能提高思想觉悟,对大学生的成长很有好处。可以想见,由于机缘或思想的改变,肯定会有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愿意长期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工作,这对农村教育无疑是一个极大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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