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报纸,看网络,看电视,越来越恶心,越来越恶心,越来越恶心。
标题动不动就是《女大学生寻求被包养》、《某某为救母出卖初夜权》、《某某卖身葬父》,听起来动机都是好的,当然也不排除某些案例的动机确实是善意的,但是,作为读者,你能感觉到那种自以为纯良的无耻。
难道六七十年代就没有救母、葬父?有,肯定有,而且只会多,不会少?怎么没见着那个年代有人出卖初夜权或卖身?即使卖,也绝不敢光天化日!
底层的人民在觉醒,是的!但醒的太快,太猛,太过头。以至于不要操守,但求醒目!动机纯良,手段就可以无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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