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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这座城市。每天,都会有无数的相识与分手。有些动人或不动人的故事便在这些平凡的相识中开始,惨烈的分手中结束。
我是这样认识林若弟的:
那天,五月十八号——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那天项辉向我借了一笔钱——我和项辉走进青少年宫的“达吉”茶厅。项辉指着角落两个女人的背影说:“嘿,王佳也在这!”
我想开个玩笑,便拦住准备上前打招呼的项辉,问:“是左边那个还是右边的?”项辉说:“左边那个。”
里面黑咕隆咚的,我蹑手蹑脚地上前,从背后一把蒙住眼睛。那女孩哎呀一声,声音好像不对,旁边的女孩叫我:“王进。”我一看,叫我的正是王佳, 那手里这个是谁呀?
一怔之下,赶紧撒手。一张挺清秀的脸回头看着我,茫然地问:“你是谁呀?”我连忙赔礼。这时,项辉在一旁已乐得满地打滚了。这个骗子。
坐定之后,王佳介绍:“我的朋友,林若弟。”我再次向他道歉,她大方地向我伸出了手。
“你好。”“你好。”
我们就这么尴尬地在茫茫人海中相认了。
那天中午,空气里有一种特殊的气息:阳光散发的味道,树叶被蒸发的味道;女孩头发淡淡的芬芳。许多年过去,由于时间的消磨,诸多对话、场景记得不那么真切了。但那种热天特有的神秘气息却留在我的记忆里永不消弥。每每勾起我对往事的甜蜜而略带忧伤的回忆。
那个夏夜,我们一伙人骑着单车在沿江大道飙行。我骗若弟说,单车后胎没气了,不如坐前面横杆上。她害羞不肯,经不住我再三苦劝,最后只好乖乖进入我的怀抱。风,扬起她的头发,一路扑打着我的脸。她神色紧张,我又何尝不是?――――这破车,关键时刻可别掉链子。我把下巴轻轻地靠在她的肩膀上,我可以看见她的脸上有兴奋的娇羞的笑容。我的天!我真希望这条路永远也走不完。
也许,她已经爱上我了。我想。
在王佳家里的阳台上,四下无人。再不下手,万一被别的家伙抢了先就麻烦
了。我喝得热血澎湃,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借着酒红盖脸,我说:“小林,我有一个小小的建议。”
“什么?”
“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她瞪大眼睛看着我。是诧异?还是惊喜?过了几秒钟,她说:“你说什么?”
我说:“我是说,做我的女朋友,怎么样?”
“为什么?”
“为什么?”她居然这么回答,我的心一凉,悔意顿生,硬着头皮接着说,“刚好我也没主,你也没主,偏巧又遇上了。天下哪有这么巧的事?我觉得,我们俩蛮合适的。你不觉得?”
“我,我没想过这个问题。”她眼神慌乱。
我知道不妙,却也不能立马收手,只好说:“那你现在可以想想,好好想想。”
于是她开始想,一边想一边含着笑。想了大约半分钟,有点难为情地说:“我觉得,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好一点。”
我的脸顿时变得血红。问:“为什么?我的普通朋友够多的啦!”
她嗫喏了半天,才说:“我家里不许我现在交男朋友。”
我说:“你们家还这么管你?你这么大了,可以谈恋爱了。少壮不恋爱,老大徒伤悲。再说,再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她一边捂着肚子笑,一边摆手:“不好,会挨骂的。”
我说:“你不说,他们怎么会知道?其实我跟项辉刘学伟他们不一样,我是个正经人。我觉得我们俩也挺郎才女貌的,如果不能在一起,简直就是伤天害理。”
她一面摇手,一面笑着跑开了。
我看着她远去的背影,确信自己失手了。笑容凝结在我的脸上。
喝酒误事,此为明证。
那天夜里,我悔了一夜。必须承认,追求林若弟比我想象中要难得多。
我还是决定让这个女孩爱上我,因为我已经爱上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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