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家电下乡招标公告解读(转)
(2010-10-15 13: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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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太阳能标书解读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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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招标公告以及相关专家处了解到,此次家电下乡招标有3点需要投标企业关注。
关于原中标有效期的规定
本次招标公告对上一轮家电下乡招标中,中标企业资格、中标产品有效期做了规定。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尚具有中标资格的原中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自本次中标协议签订之日起上述企业原中标协议废止,已领取标识卡的原中标产品,可继续作为家电下乡补贴产品自本项目中标协议签订之日起延续销售3个月。
对此,相关专家向记者解释,上述规定表示尚具有中标资格的原中标产品,其原中标资格截止于2010年12月31日,自2011年1月1日起原中标协议废止。若企业想保留原中标产品须要在本次家电下乡招标中重新进行投标。
对于经销商比较关注的原库存的销售有效期,该专家进一步解释,已领取标识卡的原中标产品,经销商可销售到2011年3月31日,2011年4月1日起,所有原中标产品将作为普通产品不再享受国家家电下乡政策规定的13%的补贴。
新、老企业投标一视同仁
上述专家还向记者透露,此次全国家电下乡招标,将对新、老企业一视同仁,进行严格评审。“过去已中标企业也应该认真对待这次家电下乡投标”。该专家表示。
该专家同时提醒投标企业,“此次招标将对投标产品价格的报价合理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真实性等进行严格审查”。
投标产品型号增加至80个
招标文件中还规定,本次家电下乡招标企业投标产品由原来的50个型号增加至80个,不过,产品最高限价同上次家电下乡招标规定的最高限价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