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卢森堡国旗

标签:
历史 |
卢森堡公国(1353-1757)
卢森堡公国(卢森堡语:Lëtzebuerg;德语:Luxemburg)是神圣罗马帝国成员国之一,亦为卢森堡王朝的发源地。卢森堡王朝于14世纪成为欧洲最重要的政治力量之一,同哈布斯堡王朝在中欧争夺霸权。王朝也是波希米亚王国继承人,继承了匈牙利王国,贡献了四位神圣罗马皇帝,直至其男性谱系绝嗣,根据1364年的布隆协定,其部分领土为哈布斯堡王朝所获得。
在80年战争中,哈布斯堡尼德兰的北部七省宣布独立,于1581年组成荷兰共和国,剩余的10个南部省份(包括卢森堡)则继续为西班牙统治,直至1714年,此时被称为西属尼德兰(1556-1714年)。1700年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绝嗣,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0-1713年)爆发,最终导致西属尼德兰于1714年归于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奥属尼德兰时代(1714-1795年)开始。

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法兰西第一帝国(1795-1815)

荷兰联合王国(1815-1890)
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上,正式决议将当时的荷兰共和国与南荷兰共同组成君主立宪制的荷兰联合王国,并由奥兰治-拿骚王朝提供君主。原本隶属南荷兰的卢森堡,照理来说应该一同并入荷兰联合王国;在法国战败后,剩下普鲁士王国与荷兰联合王国两方争夺,双方在会议上做出了交换协议:
普鲁士接收位于德国中央的古老公国——奥兰治-拿骚公国,以及卢森堡治下艾费尔山、摩泽尔河、绍尔河以及乌尔河等地之领土。作为领地缩减补偿,卢森堡公国晋升为卢森堡大公国(英语:The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并授予其自治权,成为独立的政治实体,并以共主联邦的方式进入荷兰联合王国,奉威廉一世为卢森堡大公,同时也加入德意志邦联。作为补偿,奥兰治-拿骚王子威廉一世成为荷兰联合王国国王,奥兰治-拿骚王朝拥有后续继承权。

卢森堡大公国(1890至今)
1890年,荷兰国王威廉三世逝世后,荷兰王位传给其女威廉明娜。但依据1783年的拿骚家族条约,拿骚家族在神圣罗马帝国的领土(卢森堡与拿骚)受到半萨立克法的约束;亦即只有在王朝无男性后代的状况下,才能由女性继承。因此,卢森堡统治者王位传给来自德国的男性继承人,拿骚公爵阿道夫一世,并从此脱离奥兰治拿骚家族的统治。
(2023年7月11日夜)
前一篇:一日一城一徽章:孟买
后一篇:大学军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