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由两块红色及一块蓝色作为背景,靠旗杆处的红色部分有一个黄色的“索永布”,索永布中的火焰是“吉祥和兴旺的种子”,三条火舌象征了过去、现在与未来,而太阳和月亮是蒙古民族传统的象征物。火、日、月三者结合,代表国家的昌盛,中央的太极图象征国家的和谐,下方的两个三角形等同于箭,向下的三角形表示以武力捍卫家园,太极图上下方的两条长方形有坚持正义和忠实之意,左右两方的长方形代表城墙,暗示全民的团结,比墙更加坚固。另外,背景的红色代表了进步与繁荣,“永恒的蓝天”就以蓝色来取代。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2008年通过法案规定,每年的7月10日为蒙古国国旗日。
1919年外蒙单方面宣布独立后采用的旗帜。字母“E”和“BAM”写在特殊祈祷书(Lamaadangombo、Sanjdansuren、Laimoodanzan)的黄色背景上,旗帜末端的三个红色长条中,顶部的是字母“Um”,中间的是字母“Aa”,底部则是字母“Hum”。
1919-1921年间,北洋政府恢复对外蒙古的主权,使用五色旗。
1921年至1924年,外蒙再次单方面宣告独立,重新使用了1919年时期的旗帜。
1924年蒙古人民共和国使用了新的旗帜,旗帜的确切形状和设计并未完全标准化,仅仅以“旗帜为红色,国徽位于中心,写有蒙古人民共和国字样”作为描述。此时的旗帜在文字和形状上有了不同的变化,例如旗帜的形状、或者是否有文字等。
1930年,蒙古人民共和国启用了第二面旗帜。与其他旗帜相比,这面旗帜并没有得到太多认同。
1940年,蒙古人民共和国启用了第三面旗帜,直接原因是蒙古宪法第二版在1940年通过并施行。这面旗帜被描述为由1:2大小的红布组成,中间有国徽,两边写着蒙古人民共和国。
1945年,新的国旗方案被通过,这面旗帜成为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第四面旗帜,但直到1949年才正式启用。
1992年,蒙古走上改旗易帜的邪路后,启用了首面国旗,去除了蒙古人民共和国时期索永布上方的黄色五角星。2011年,中间蓝色竖条从天蓝色改为深蓝色,成为了现在使用的国旗。
(2023年5月3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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