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还是校监
(2012-10-30 12:53:49)
标签:
校长校监杂谈 |
分类: 其他 |
校长还是校监
解读Chancellor
记者:您能否先简单介绍一下在英国工作的情况及体会?
杨福家:我觉得许多人对英国的教育制度并不了解,香港基本上是照英国做的,但也不完全一样。当我接到英国诺丁汉大学的聘书,担任该校的Chancellor时,我首先给香港大学打了一个电话,问Chancellor是什么意思。对方回答说是“校监”,董建华就是校监。我说董建华的角色我怎么做得了呀?
后来我进一步了解到,在英国教育体制中,有一部分称之为皇家特许大学(Royal Chartered University),诺丁汉大学在1948年才获此殊荣。在这样的大学里,有两个一般大学没有的职位:一是Visitor,一是Chancellor(接着就Pro-chancellor,Vice-chancellor)对所有的皇家特许大学,Visitor都是由女王担任,这正是董建华在香港的位置,但在香港称之为Chancellor,香港所有大学的Chancellor都是都是董建华先生。英国各大学的Chancellor人选各不相同。英国大学一般有三个委员会,即Senate,Council and Court。我作为Chancellor,自然是Court(董事会)的主席,Council(校务委员会)由一位Pro-chancellor担任,我也是成员,但不一定参加。学校的主要执行官(CEO)是Vice-chancellor,在香港都译为校长。
记者:那么您的主要工作是什么呢?
杨福家:英国大学的Chancellor不需常驻学校,学校的日常事务由Vice-chancellor负责。我的主要职责有三项:主持每年的校董会,讨论学校发展等重大问题;主持学生毕业典礼,出席学位授予仪式;代表学校参加重大活动。按理说,我每个月都要参加校务委员会,但实际上我不这样做,只有重要的会议才去参加。
诺丁汗大学在2000年12月发布新闻时称,‘聘请了一位International Chancellor,’希望对我的任命,能推动大学的国际化。诺丁汗大学是第一次请了一位外国人做Chancellor,这一步走得很勇敢、很大胆,与表明这个学校在国际化方面跑得很靠前。
校监(Chancellor)是学校校务会议主席,相当于企业董事长(Chairman)的角色。负责主持校董会(校务会议)和毕业大典,以及决定学校长远发展愿景。
目录[隐藏] |
[编辑] 澳洲
知名大学的校监多半是由德高望重的政治人物或学者出任,例如澳洲国立大学(ANU)的现任校监Gareth Evans曾任澳洲联邦参议院议长、外交部部长和澳洲工党党魁等等。过去也曾由诺贝尔奖得主和卸任澳洲总理担任ANU校监。
许多中文翻译会误将Chancellor翻译为校长,或将Vice-Chancellor错误翻译为副校长。正确翻译如下:
- 校监(Chancellor)
- 副校监(Pro-Chancellor)
- 校长(Vice-Chancellor
& President)
- 首席副校长(Deputy Vice-Chancellor)
- 副校长(Pro Vice-Chancellor)
- 首席副校长(Deputy Vice-Chancellor)
[编辑] 美国
大多数的(单一主校区)美国大学,并无校长与校监职权分立之设计,因此校长(President)便相当于校监,既是学校的对外代表人,亦是最高行政首长。另设置副校长(Provost)协助校务。
但少数拥有多个校园的美国大学,则会增设校监一职,位阶高于个别校区的校长,以方便校务整合与推动。
然而,亦有些州立大学系统反其道而行,例如:伊利诺伊大学、马萨诸塞大学和加利福尼亚大学,改以校长担任大学系统之最高行政首长,各州立大学系统分校另设置分校校监进行管理。
[编辑] 英国
知名大学的校监多半是由德高望重的政治人物或王室成员出任,例如牛津大学的现任校监为末代香港总督彭定康;剑桥大学的校监则长期为菲利普亲王。在英国,王室成员有可兼任不只一所大学校监的惯例,例如:安妮公主就兼任伦敦大学和爱丁堡大学校监。
[编辑] 香港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大专院校之校监均为行政长官,在主权移交中国前则为香港总督。
[编辑] 日本
在日本和韩国的私立学校中,设有相当于校董会的理事会,其负责人称为理事长,相当于校监的角色。
摘自维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