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神与我
(2008-12-30 17: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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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前,张学友又推出了2007年香港演唱会的现场DVD。为甚么说又,因为像他这种级别的歌手的精选、演唱会出完又出,发完又发,做完又做,好像永远有市场的。
他这张新盘里有36首歌,有5首是我写词的。5/36 = 13.88%, 我的占有率应该算挺高的。这些歌都是我92到94年写的。可惜,5首里有4首是日本改编歌,唱片和音像载体甚至串流下载卖多少都没我的份儿,版税都给日本原曲作者赚了,这部份音乐版权行业叫灌录版税Mechanical Royalty。
改编歌曲的作者(通常就是作词人),只能分到公开演奏版税Performing Royalty的1/6。为甚么是1/6,就是这首改编歌有一半3/6分给这首歌的词曲出版公司,余下的3/6就平分给原作曲人,原作词人,和改编作词人。
国内经常有新闻关于卡拉OK行业版权费的争议,基本上就是公开演奏版税其中一种。这种版税,从我写词开始的80年代末在香港早就执行。我从1991年国内颁布版权法后就一直期待,以为40岁就可以退休,靠收版税可以过下半世了,原来是天方夜谭。说一个大概8年前的数字,香港的公开演奏版税一年的总收入是一个亿港币,日本是30个亿。日本是香港30倍,你想想大陆该收到多少钱?实际现在才有几千万一年,进步空间依然很大。
事实上,过去那么多年,我是近两年才收到来自国内的版税超过千元,今年收到超过一万,已经让我喜出望外。仔细查看,干嘛今年比去年猛增五倍,原来还是跟张学友有关。写到这里才记得,我不是想写版权问题,我是想说张学友的。
张学友2007年举行世界巡回演唱会,光香港就18场,国内应该有40场吧(看他的官方网页),反正总数开了超过100场。我的国内版税突然多了,全拜张学友演唱会所赐(其实跟分派版税的资料更准确了有很大关系,但这里就不讨论了)。不过我也看到几次国内新闻,说有几个城市的主办商不交版税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引起官司。
他演了100场,我一场都没看。他这一年个人赚到估计有5千万了,我以13.88%这个歌词作者的比例才赚到几万。这个对比真的好大啊。当然,这样比较是不合理的。他作为演唱会的主角所付出的脑力,体力,时间不是一般人了,想想在台上要唱歌不跑调、背下30多首歌的歌词、记住那么多舞蹈动作。。。。你叫我做十份之一我都应付不了。
是超人该赚的钱,还是超人才能赚的。可是,最近张学友公开说在这次金融海啸中也损失了一半身家,估计也肯定有几千万了。真冤。
李嘉诚旗下公司的资产也贬值了上千亿,对我们来说,这是甚么概念?
不要比,一比就心慌哆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