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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包房12元。
包房有大有小(虽然电视机通常都只有一个),有容纳4人的,也有容纳40人的。
为什么不按营业面积算?
为什么有关部门不能说真话,却老强调不该把版权费转嫁给消费者?
你要KTV经营者自己掏钱出来付这笔钱,他们不是早晚也会把这些开支算进成本里吗?
消费者难道去KTV不是要唱歌吗?买酒买饮料买花生米纸巾不是一样要算在帐单里吗?
空调不算钱,你相信吗?
之前有个部门的说法是版权费有不能超过KTV营业额的1%的上限。我就觉得挺好。
为什么帐单上不能有个版权费的开支,就算它帐单的1%好了。帐单300元付3元,3000元付30元,不挺好算吗?
21世纪还在讨论怎样收版权费,真是没折。我都等到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