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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说八年合约不霸王。
宋柯说这些合约还不够霸王。
我想他们两位都在说7、80年代日本做偶像那套培养明星的手法。所以要签就签10年、15年也不为过。
如果所有做经理人、做唱片公司高层的都这样想,我觉得挺可怕的。
那是把歌手商品化为制造偶像的思维,不是做音乐。有个性的音乐人是不愿意签这种合约的。
我真希望我们的音乐市场不是还朝这个方向发展。
日本也不流行这样做了。
西方就更少是这样的了。
现在的INDIE音乐是越来越多。为什么要走回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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