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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才发现每篇文章有显示被阅读的次数,所以全部翻查了一遍。发现[我是玉米]一文有1800次,其它文章都是几十到几百而已。玉米的数量真是惊人。(也可能这篇只有几十字,每个人都会瞄一瞄吧)
其实,我也好想说我也是笔迷也是凉粉。
但当我很理性的想我为什么更喜欢李宇春时(这问题从去年就想,到现在结论还是一样),理由是:
张靓颖唱歌很好很好,但我们还是有很多也唱的很好很好的歌手已经存在。唱歌唱的好,不是我听音乐的主要审美标准。我更着重作品的内容,还有歌手唱什么作品,显示了歌手的性格。
我基本上不迷R&B,这种音乐跟摇滚的精神太有矛盾了。但周笔畅唱歌,我很喜欢听。陶吉吉的歌我更喜欢听笔笔唱。到目前为止,也只有笔笔的[笔记]是她们三人自己的歌中我最爱听的。[天鹅]我只听过一次,当时有点接受不了笔笔怎会来这样的歌。但我不可能去迷笔笔,毕竟我太老,而她太属于新新新人类的,就像我说过2015年的超女冠军应该是她。
只有李宇春更接近我的音乐口味。我还是觉得她像上世纪50年代猫王在美国出现时那种石破天惊的感觉。还有她的性格,酷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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