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邑华夏
(2021-05-09 09: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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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千字诗典 |
都
琼都尽圣贤,三殿理朝千。
治国行仁政,登臣善孝坚。
诗书文武颂,八卦略韬先。
日月山河美,春秋锦绣天。
邑
朝邑统乡村,畿官服万门。
春秋仓廪满,日月倍增元。
仁政千家乐,民生鼎象翻。
山河韬略唱,文武圣贤尊。
华
华夏九州天,山河陆海川。
群黎耕灌笑,官吏服民贤。
邦国行仁政,家乡效五权。
春风酬百业,骏马跃千年。
夏
咸夏火红天,全员战碧川。
人推飞土到,药赶舞渣连。
呐喊声声震,高歌叠叠传。
一心田百亩,万事勇争先。
都:汉字,部首为“阝”,有两种读音,分别为“d
”“du”,有7种释义:1. 大都市。2. 一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的地方。3. 美好。4. 总。5. 居。6. 古代称头目、首领。7.
古代的姓氏。
邑【yì】:从囗(wei)人。表城邑。会意。甲骨文字形。上为囗(wéi),表疆域,下为跪着的人形,表人口。合起来表城邑。“邑”是汉字的一个部首,变体为右耳旁。从“邑”的字多和地名、邦郡有关。城市,都城,旧指县,古代诸侯分给大夫的封地,古同“悒”,指愁闷不安。
华【huá
[ hu ]:古同“花”,花朵。
[ huà ]:1.〔~山〕山名,在中国陕西省。2.姓。
夏【xià
[ji]:古县名用字。司马迁《史记·陈涉世家》:吴广者,阳夏人也,字叔。
五权:分有治国五事、五种计量单位、国民政府五权宪法。1.谓治军治国应权衡之五事。《荀子·议兵》:“无欲将而恶废,无急胜而忘败,无威内而轻外,无见其利而不顾其害,凡虑事欲孰而用财欲泰。夫是之谓五权。”《逸周书·五权》:“五权:一曰地,地以权民;二曰物,物以权官;三曰鄙,鄙以权庶;四曰刑,刑以权常;五曰食,食以权爵。”2.五种重量单位。《汉书·律历志上》:“权者,铢、两、斤、钧、石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隋书·律历志上》:“十黍为絫。而五权从此起。十絫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五权谨矣。”3.指民国时中央政府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孙中山《五权宪法》:“五权宪法,分立法、司法、行政、弹劾、考试五权,各个独立。”
咸夏[xián
xià]:函夏。指中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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