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马妈妈外面有饭局,所以我和小马要自己安排晚餐。从博物院出来,我和小马就商量起这件事。
沟通的结果就是在哪里就餐要遵循“卫生”“经济”“两个人都赞同”的原则。我们坐在电瓶车上,一路缓行,寻找着合意的饭店。
实践下来,发现简简单单的三个原则要都要兼顾有些难。于是我们开始修正原则。小马说:“如果我喜欢的地方,你怎么样?”我表示:“只要你喜欢,我也行吧。”话音刚落,小马嘿嘿一笑,将脸转过来说:“那今晚我们就去KFC吧。”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想要改变还真难了。
我们进入了KFC餐厅,原本还想提出些限制条件,比如不能吃鸡。但点餐时,发现要想吃饱肚子,这是不可能的。于是给小马点了一个汉堡,一个玉米沙拉。小马品尝他的美味,我在一旁欣赏。

小马吃饱了,我们继续赶路,寻找我吃饭的地方。最后,小马帮我在馄饨店和顺旺基之间做了决定,他在我停车的时候,走进了顺旺基。我点了一个韭黄炒肉丝和炖鸡蛋。
我在吃晚饭,小马在一旁看书。

吃着饭,我想如果小马妈妈在的话,我们应该不会这样一分为二吃晚饭了。三个人之间应该会形成一个共识的,至少肯定会有多数派产生。
201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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