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贵州关岭自治县坡贡派镇,赶场买东西的尧上村吊井组村民郭永华和郭永志被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当场击毙。
两位公民被一位警察开枪击毙了!
据媒体报道:警察开枪击毙两人的理由按照当地政府的官方说法是两人“在民警正常执行公务时,暴力袭警并公然抢夺民警佩枪”。
客观而言。如果这理由真的属实,笔者以为两人被击毙无可厚非,原因是在瞬间似乎很难要求警察准确的判断出对方抢枪的意图究竟是什么?甚至也很难要求警察准确的将对方开枪击伤而不毙命。
然而,还是据媒体报道:两份盖有坡贡镇人民政府公章的《补偿协议》显示,张磊在坡贡街上持枪打死村民郭永华、郭永志,协议一次性赔偿两名死者各35万元,前提是给3万元安葬费,其余32万要在17日将死者安葬之后才给。官方签字人是坡贡镇镇长吴昕,在场见证人中有坡贡镇党委书记罗兴平的签字。
坡贡镇党委书记罗兴平16日告诉记者,根据县政府尽快安葬尸体的要求,镇里向县财政借款70万元作为赔偿款。
上引新闻内容使笔者有点糊涂,倘若警察开枪真的合理合法,无可厚非,为什么当地政府会赔偿,且金额不菲?因为据新闻报道,当地镇政府年财政收入也不过20
多万元。
事件发生后,有媒体发出了是否警察故意杀人的质疑。当事警察是不是故意杀人,笔者不敢妄下断语,但说实话,笔者也怀疑警察是否真的有开枪的必要性?
此外,镇政府的巨额赔偿协议,且那赔偿的附加条件之一就是“其余32万要在17日将死者安葬之后才给”则使笔者怀疑,地方政府是否意在迅速的息事宁人,大事化小,以免引发难测的风波。
笔者不知道那政府要求的安葬是土葬还是火葬?笔者只希望不是火葬,否则尸骨成灰,事件的真相究竟是什么,调查起来恐怕还真就有些麻烦。
笔者从新闻报道中得知,公安部已派人调查事件。在公安部的调查结果未面世之前,审慎的批评态度在笔者看来无疑应当是等待那结果。
不过在公安部公布调查结果即事件真相之前,有些疑问似乎也还是可以提一提,而有些问题也还是可以议一议的。
笔者的疑问一是,当事的警察在事件中可否有任何一点身体或者是制服被损伤?哪怕这损伤很轻微,因为在笔者看来,如有损伤,则所谓暴力袭警并意图抢枪的官方说法就多少有成立的可能性,如没有一点损伤,则让公众相信这说法恐怕就难免有点难度,至少笔者是不相信的。因为,双方如果没有任何身体的直接接触就使警察感受到了严重到了非开枪当场击毙而无以自卫的程度之威胁,似乎不大合一般的常识。
笔者的疑问之二是,那警察究竟开了几枪?目前,据新闻报道,说法不一,有四枪的,有五枪的,四枪说是两枪为鸣枪警告,两枪为击毙两人,正好一人一枪,五枪说是两枪为鸣枪警告,而一人身中一枪,一人则身中两枪。
警察究竟开了几枪,这问题真的很难搞清楚吗?但这问题显然很关键。因此,笔者希望公安部的调查结果对这问题有一个明确的、肯定的能够得到公众充分相信的结论。
笔者的疑问三是,当地镇政府能否就其迅速和家属签订赔偿协议之行为做出一个说明。换言之,赔偿的理由是什么?标准是什么?毕竟这是用的纳税人的钱,似乎有必要对公众有一个解释和说明。
请不要误会笔者的意思,笔者如此疑问,非谓死者家属不应当得到这笔赔偿,相反,笔者以为,即使当地政府在赔偿这件事上处理有所不妥当,甚至是错误,最好也是先把错误犯到底,让死者家属拿到那赔偿,因为死者都是壮年,应该是家庭的支柱吧?如是,则一笔其实不能算多的赔偿或许对于生者也即死者的家人活下去就很重要吧?
扯点远的,事件发生后19小时,安顺市政府迅速召开了一个没有任何案件细节的新闻发布,对案件进行了公开的通告。有媒体质疑安顺市政府是否有权利公布所谓的“事件”真相。这质疑自然是有道理的,不过笔者以为,这其实也可以被理解为是政府的某种进步吧?毕竟,对于一件事情,特别是对于公众可能怀疑的事情,政府公开的发言总是比保持沉默要好,政府公开发言,意味着对事件的告知、解释、说明,也意味着此种告知、解释和说明必然会接受公众的追问。而笔者相信,要想在阳光下把一个谎言说园满了,说得那么可信,特别是说得公众普遍相信了,或许并不容易。因此,真的应该欢迎并鼓励安顺市政府此次积极的向公众通报事件。也真诚的希望安顺市政府能够将这种好的做法继续下去,积极的回答公众的疑问,及时的做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最后想说的是,死者是贵州关岭自治县坡贡派镇的两位村民,笔者猜测,应该是没有权也没有钱的两位草根。但即使是草根,也是生命,而生命真的是不能被视如草芥的。从这个意义而言,所有的疑问都是必须在阳光下得到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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