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食品“连坐制”和古代“孝廉制”的启示
杨传多
白天看了《重庆出台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5大“连坐制”》的新闻,说食品生产加工某个环节出了问题要“追查上游原辅材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供货者及下游的产品销售者、使用者的连带责任”,很是欣赏,因为重庆从“毒血旺”和
“绿色猪肉”事件后的整治已大有成效,连超市熟食加工都更加有计划,没有卖完的到下午稍晚就开始降价处理,不再过夜,现在又将“连坐制”制度化,如果执行得好,我们的饮食当可放心了。真是:治乱用重典,沉疴用猛药。
巧合的是,晚上无聊,闲翻《古今奇观》,看了《三孝廉让产立高名》的短篇小说,说到汉朝州郡荐举孝廉,“其人若果然有才有德,不拘资格,骤然升擢,连举主俱纪录受赏;若所举不得其人,后日或贪财坏法,轻则罪黜,重则抄没,连举主一同受罪。那举荐之人与所举之人休戚相关,不敢胡乱,所以公道大明,朝班清肃。”这不也是连坐制吗。前面的“连坐制”在让人感叹之余,看了后面的连坐制突然就产生了联想,得到了启示。这个启示是什么呢?那就是我们现今久治无效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何不也学学古时的举孝廉连坐制,也来个“治乱用重典,沉疴用猛药”,说不定也会象食品安全“连坐制”一样很有效果。
如今吏治腐败,乱象横生,其实概括起来主要有这么三点:一是买官卖官,坊间所谓“男人提钱进步,女人日后提拔”是也;二是任人唯亲,君不见裙带现象多如牛毛,夫荣妻贵,鸡犬升天,老子聪明儿能干,君不见官官相助无处不在,领导提拔秘书进位,同侪携手,投桃报李,同窗同乡,团团伙伙,千里因缘一线牵;三是一把手专横,所谓“一言堂”、“一手遮天”,“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是他们最逼真的写照。
从已查获的贪官污吏来看,无才提拔者有之,无德提拔者有之,带病提拔者有之;分析总结起来,其原因则面面俱到,无懈可击,监督不到位者有之,用人失察者有之,弄虚作假者有之,贪赃枉法者有之;应对的办法也出台了不少,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等等,但实际效果看起来却并不明显。为什么呢?我觉得主要是追责不到位,以程序规范,集体决策作挡箭牌,往往轻描淡写而过。
吏治腐败已到了非治不可的时候了,“连坐制”正当其用。那么怎么连坐呢,我有这么几个想法:首先要明确推荐人才的权限,如离任举荐,同级举荐,领导举荐等,但领导举荐不得跨越两级;二是阳光操作,书面公开举荐,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纳入观察或考察,举荐和考察材料载入档案,任前公示时还应明确写明经谁谁举荐谁谁考察,以及什么组织什么会议讨论通过,不必以敏感为借口把举荐工作神秘化;三是明确连坐方法,如可分为徇私舞弊连坐、失察失责连坐,然后根据程度不同给予警告、记过、免职、开除等处分,举荐人、考察人、决策人有所区别,同时要特别规定,出现三次警告、两次记过、一次免职则终身不得升迁或再用。千万不要以人才难得为借口而放松处分,如今中国不缺人才,缺的是选对人才。四是明确职责,防止因为要连坐而明哲保身不举荐,明确人人可以举荐,官员则必须举荐,形成深入了解、谨慎举荐,既赏识帮助又相互监督的局面。特别地,为了防止举荐之人与所举之人形成利益共同体,相互包庇、朋比为奸,纪检监察人员不参与举荐和连坐,作为独立的监督部门,像探照灯一样一直照射着举荐之人与所举之人。
总之,说一千道一万,关键还在于执行,不讲任何借口,不给任何人以可趁之机,宁可错处分一千,也不迁就一人,如此则吏治可清。吏治清则官场廉,官场廉则风气正,风气正则社会昌。
不信就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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