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持千金之资币物”如何理解?
(2017-03-07 16: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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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报》高中教师版2017年2月15日
“持千金之资币物”如何理解?
安徽省宿松县第二中学
《荆轲刺秦王》选自《战国策·燕策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6年版),其中有句:“既至秦,持千金之资币物,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①(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3月第2版)对“持千金之资币物”作如此解释:“拿着价值千金的礼物。币,礼品。” 那么,“资”“物”两字何解?不得而知。
有人对“持千金之资币物”作如此解释:“句中之‘资’为常见义‘物品’,而‘币’可解为‘赠送’。……‘物’可解为‘人,众人。’……把‘币’与‘物’的意义弄明白后,我们对此句也有了一种全新而合理的释读:荆轲‘拿着价值千金的物品送人’。”(佘蜀强《“持千金之资币物”作何解?》,《语文月刊》2011年第2期)那么,是什么样的送人物品能够“价值千金”?不得而知。
因此,上述对“持千金之资币物”的两种解释,都让人心存疑惑,不足以信。下面,笔者不揣简陋,就对“持千金之资币物”的解释的分歧之处,将备课时之孔见胪陈于下,以就教于方家。
首先,“持千金之资币物”的读法是怎样的?
笔者认为,“持千金之资币物”的读法是“持/千金之资/币物”。“千金之资”与“币物”之间的关系,如同“秦王宠臣”与“中庶子蒙嘉”之间的关系,或者如同“中庶子”与“蒙嘉”之间的关系,都是同位词组的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或词组指同一事物。
其次,“资”的意思是什么?
笔者认为,“资”的意思是“物资”。《说文》:“资,货也。”由此可见,“资”与“货”是同义词,而“货”的意思之一便是“物资”。
第三,“币物”的意思是什么?
笔者认为,“币物”的意思是“古代用作礼物的丝织品”。“币”的意思是“丝织品”,“物”的意思也是“丝织品”,它们是同义词连用。
说“币”的意思是“丝织品”,大概没有异议,因为这在现成的工具书上可以查得到。例如:
(1)请具车马皮币。(《战国策·齐策三》,《古汉语常用字字典》1998年版)
说“物”的意思是“丝织品”,大概就有异议,因为这在现成的工具书上查不到。不过,在现成的工具书上查不到,不等于某一个词的词义就不存在。《周礼·司常》章中说:“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属以待国事。日月为常,交龙为旂,通帛为旜,杂帛为物,熊虎为旂,鸟隼为旗,龟蛇为旐……”意思是说周时贵族由于使用者的身份或用途的不同而分别使用九种不同图案、不同形制的旗帜。对于“物”的解释本来是说:中间的主要材料部分用大红绸,而在四周用白绸镶边的这种旗叫作“物”。它本来是特指一种旗帜的名,但既然“杂帛为物”,于是反过来也就以“物”来称“帛”了。
源于《周礼·礼常》之“杂帛为物”,以“帛”为“物”在唐吴竞编著的《贞观政要》和唐魏徵等撰的《隋书》等古籍中时有交替出现。例如:
(2)太宗称善者久之,赐帛五百匹。(《贞观政要》卷七)
(3)太宗嘉之,赐帛三百段,仍授以大理寺臣。(《贞观政要》卷八)
(4)疏奏,太宗甚佳之,赐物百段。(《贞观政要》卷四)
(5)每见一人初降,赐物五匹,袍一领。酋长悉授大官。(《贞观政要》卷九)
(6)帝大悦,赐骏等物二百段。(《隋书·南蛮·赤土》)
(7)沙钵略……卒,上为废朝三日,遣太常吊祭焉。赠物五千段。(《隋书·北狄·突厥》)
以上(4)至(7)例,均谈到唐太宗或中土王朝对大臣或“四夷”的赏赐。既然是用来赏赐臣民的,“物”显然是很具体的东西。“物”的单位是“段”和“匹”,可见这个“物”应该是按照长度来丈量的丝绸布料之类的东西。再与“赐物”很接近的(2)(3)例中的“赐帛”对照起来看,由“赐帛”可推知所谓“赐物”其实就是赐“帛”一类的丝织品。
《战国策》一方面与《周礼》大约是同时期的著作,一方面又经过后人的校勘,所以《战国策》中的“物”用以指“绢帛”之类的丝织品,不无依据。
明白了“币”与“物”的意思,也就明白了把“币物”看作同义词连用的原因之所在。古籍中,既有同义词“币帛”连用,又有同义词“币物”连用,意思都是“古代用作礼物的丝织品”。例如:
(8)赵固负其众,故先使苏秦以币帛约乎诸侯。(《战国策·秦策一》)
(9)将其厚意,则有币帛箱篚之赠。(曾巩《福州上执政书》)
(10)大王广地宁邑,诸侯皆贺,敝邑寡君亦窃嘉之,不敢宁居,使下臣奉其币物三至王廷。(《战国策·赵策四》)
显然,单说则或称“币”,或称“帛”,或称“物”;合说则或称“币帛”,或称“币物”。实际上,它们都是一回事。
第四,“持千金之资币物”是否符合事理?
笔者认为,“持千金之资币物”是符合事理的。众所周知,战国、秦汉丝绸是中国丝绸发展的第一次高峰。不仅如此,“丝织品”还是古人用作礼物的最佳选择,拥有绢帛就是拥有财富,以至于到了唐代,朝廷还下令把丝织品如同货币一样使用,既可用于交易,也可用于赏赐,也可用于贿赂。因此,燕国此举是符合史实和礼数的。
至此,我们对“持千金之资币物”就有了一种比较全面而合理的解释:“拿着价值千金的物资丝织品”。
参考文献:魏达纯《说〈贞观政要〉中的“物”》,《中国语文》200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