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不容“害群之马”,补齐“短板”人人有责
(2022-11-03 12:14:36)疫情形势复杂,有人却不顾大局、为所欲为,成了危害一方的“害群之马”。据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官微通报:根据疾控部门通报,警方对确诊病例刘某某(女,37岁)存在违反防疫规定的情况进行了依法调查。经查,刘某某因到访过涉疫风险点位,10月29日疾控部门通知其居家隔离。刘某某在明知相关防疫要求的情况下,仍前往超市购物,并多次到餐厅、网吧与朋友聚餐聚会。
平谷公安分局通报称,11月2日,刘某某确诊。截至目前,刘某某关联病例已达7例,2700余人被采取疫情临时管控措施。刘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目前,平谷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对刘某某依法刑事立案侦查,待其隔离治疗结束后,将依法严肃处理。
疫情是面镜子,照出世间百态,也折射出一些人法律意识的淡薄。事实上,《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对违反防疫法律规定都有明确罚则。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就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起病毒传播或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两年多来,从最初的应急围堵到常态化防控探,再到全方位综合防控“科学精准、动态清零”,疫情防控积累了丰富经验。但夺取抗疫斗争彻底胜利,不仅要发挥“长项”,更要紧盯“短板”。这个“短板”就包括个别人心存侥幸、肆意妄为。“针大的窟窿斗大的风。”须知,疫情复杂多变,个别人的任何一次“任性”都可能让病毒传播“大门洞开”,让疫情防控一线无数坚守者的努力付之东流。
北京市疾控中心近期多次提示,近日持续报告京外输入病例,疫情多链散发,社会面隐匿传播风险依然存在。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严重违法的“害群之马”采取严厉手段,就是在紧盯“短板”、补齐“短板”,就是在对人民群众负责。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刘某某依法刑事立案侦查,同时也体现出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态度。
防疫不容“害群之马”,补齐“短板”人人有责。疫情散发、风险犹存背景下,每个人在思想上不能麻痹大意,行动上不能松懈迟缓,更不允许违反法律规定,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无论是涉疫临时静态居家,还是在公共场所戴口罩、测体温、扫码,都是践行市民担当,都是以实际行动为疫情防控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