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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甲”医院治死病人看“三医”问题

(2006-04-07 10:28:39)

文/顺风

  日前,博客中国专栏作家肖容发表了一篇题目为《三甲医院暗藏杀机,伪造病历逃脱责任》(http://www.blogchina.com/new/display/67878.html)的文章,揭露在北京工作的郑先生的不幸遭遇------他的母亲因为重病住进一家卫生部评定的三级甲等医院,结果病人没有被癌症夺去生命,却被一名没有执业执照的麻醉师、一些不负责任的医护人员和医院的领导过早地结束了人生历程。

  情节较为严重的是,在事故发生的过程中和事后,医院的部分医生、领导的言行所反映出的,只是大脑里面极度的自私自利和推卸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讲,病人的死亡事故,既和个别医护人员漠视生命、缺乏职业道德相关,更与其在酿成大错之初,不能够面对现实采取及时的抢救措施有关。

  该医院麻醉科工作人员刘国泽无证执业,因对麻醉制剂“芬太尼用量大、拔管早、观察时间短、病人不清醒就送回普通病房,没有必需的监护、急救措施的前提下,没有及时发现患者呼吸抑制、抢救不充分”等原因,造成“病人呼吸、心跳骤停-脑缺氧脑水肿-多脏器衰竭”的严重后果。在病人面临死亡威胁之际,刘国泽虽然发现病人情况危急,但第一步反映竟然是不负责任擅自脱离岗位,然后便忙于篡改有关治疗记录:“在患者尚未清醒的情况下,经验不足的刘国泽违反规定,不负责任地将患者送回普通病房,企图推卸医疗责任,这点在病程纪录和会诊单等多出病史资料上均能获得证据,但在本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麻醉记录单上却记载:“意识:清醒、血压:140/90mmHg 脉搏:95次/分、呼吸:自主18次/分、呼吸道:通畅、气管导管:否、肌力:Ⅲ级”。如果病程纪录和会诊单等属实,那么可以肯定麻醉记录单纯系伪造。”

  人命危急关头,院方表现同样显得异常冷漠和自私:“当病人在ICU观察的时候,病人家属提出转科请更为专业的医生进行急救的时,院方并没有同意家属这一合理的要求,而是一意孤行地仍然由缺乏内科抢救经验的胸外科室医生管理患者。当病人情况危急时,家属提出院外专家会诊、转院治疗等合理要求时,院方迟迟不作答复,只是让科室人员协商,一直到病人死亡也没有结果。最后只是在病人家属强烈要求下才成立一个松散、职责不清的所谓“治疗小组”。”

  当病人已经死亡,病人家属处于巨大的伤痛之中,院方首先考虑的还是如何最大限度的推委自己的医疗责任:“11月4日上午9时,在患者家属认为院方手术、急救有问题的时候,要求院方封存病历,并要求复印病历时,院方并没有积极配合,医务科小徐在科长肖志坚的指使、授意下(小徐当面承认是肖科长让这么做的

 
  QQ:3436188

 (如没有QQ只有MSN的朋友,请加:yzwubo@hotmail.com

  更多随笔请到个人博客:http://shunfeng.bok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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