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顺风
沈阳起诉秦尘事件,一方面唤醒我们对于中国网络语言环境的思考,一方面也引起我对于网络诚信的另外一个层面的思索。
据我所知,沈阳与秦尘之争的原委,并不是秦尘莫名其妙突然想到要对他进行攻击,其实事出有因。日前秦尘表示,这些文章只是被迫还击时写的。他说,今年1月7日至15日,沈阳连续发文,“不仅进行人身攻击,还将我的隐私、我的资料有目的地散播到互联网上。”根据笔者的亲身感受,秦尘所说的应该属实,因为沈阳在骂人方面早有前科。早自去年4月开始,他就在其个人博客中指名道姓谩骂笔者为“博客痴迷综合症患者”、“‘新文革’网霸”,他的一篇文章曾经这样写道:“中国有一个博客痴迷综合症患者叫‘顺风’,他工作和生活在江苏扬州市。”他还多次在博客里长期和系统性地发表针对笔者的讽刺、攻击性言论(约数十篇,有关链接已保存),并且未经笔者同意就将笔者的私人信息在其博客公开,对此笔者虽然极度愤慨,但也非常无奈,因为我觉得不值得为了上述事宜在法律上大动干戈。
现在沈阳将秦尘诉上法庭,笔者认为其中不乏滑稽的成分,因为沈阳并不完全无辜,笔者宁愿看见一个真正无辜的被骂者站出来挑起网络维权的大旗。作为一个曾经对我连续、系统攻击、辱骂的网民,沈阳竟然又以被害者的可怜面目出现在公众面前,我觉得其中有三个可疑点:一是沈阳对自己有没有连续攻击秦尘以及是否曾经未经许可公开别人的隐私(笔者有证据证明这本来便是沈阳的一个坏习惯),根本讳莫如深。至于秦尘为什么会莫名其妙攻击他的原因,以及他在其中应该负有什么样的责任,他也一直回避不谈。笔者认为这样一种只有自己有理、责任罪过全部推给别人的做法甚不公允;二是沈阳曾经在网上多次攻击、谩骂别人,按照他起诉秦尘的口径,笔者怀疑是不是很快会有一系列对沈阳骂人的反诉发生?三是沈阳被骂也不是一次,为什么选择秦尘这样一个在校学生起诉,其中是不是存在欺软怕硬的成分?由此,笔者分明感觉其中存在一定的诿过成分,而这样一种不诚实的态度,对于解决网络环境净化的问题并不有利。至于沈阳将博客网列为被告,笔者更认为纯属个人炒作行为。
网络骂人固然不对,但是一个骂人者反起诉别人骂他,他是否需要先反省一下自己在主动挑衅、挑起争端方面的责任呢?他是否应该首先对所有被他骂过的朋友公开道歉呢?同时,笔者因为不是法律人士,对于沈阳在博客中连续发表数十篇文章集中攻击、讽刺别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网络侵权,也没有结论,也希望法律界人士予以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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