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顺风:简评大型国企管理层持股政策解禁

(2006-01-26 18:31:54)
文/顺风
    证券导报特约稿件。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3〕96号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对管理层收购政策的实质解禁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去年4月,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公布的《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所属从事该大型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不向管理层转让。《通知》第五部分第二条明确“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凡通过公开招聘、企业内部竞争上岗等方式竞聘上岗或对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管理层成员,可通过增资扩股持有本企业股权”,实际上解除了去年《暂行规定》的禁令。对此,笔者观点如下:
    一、国有大型企业管理层持股解禁势在必行
    两年前的“郎顾之争”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对于国有企业改制和规范管理层收购的重视,大型国企管理层收购更于去年被国资委叫停,近一年来,国资委从权力制衡机制建设、内控机制完善、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负责人职位消费行为、负责人考核、预防腐败等方面加强了对大型中央企业的监管和制度规定的建设,有条不紊的逐步构建国有大型企业改革的外围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同时,管理层收购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完善公司经营者约束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面对十一五规划经济发展战略转变和全球性竞争的需要,国内企业通过管理层收购建设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经营机制的紧迫性日益增加。因此,国资委适时推出管理层持股的规范政策,既是一个政策上的突破之举,也是一个顺应形势的必然之举。回顾国资委近连年来的政策路线,体现出一种先约束后激励、先规范管理后激励发展的经营者管理的制度设计思路,这对分清不同时期主次系统建设有中国特殊的经营者约束激励机制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通知》对管理层持股坚持严格控制规范的思路
    《通知》不仅以“严格控制企业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持股”作为第五部分的标题,还对管理层持股作出了一系列限制性的规定,比如“管理层的持股总量不得达到控股或相对控股数量”、“管理层成员不得参与制订改制方案、确定国有产权折股价、选择中介机构,以及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离任审计、资产评估中的重大事项”、“管理层持股必须提供资金来源合法的相关证明”、“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不得以国有产权或资产作为标的物通过抵押、质押、贴现等方式筹集资金,也不得采取信托或委托等方式间接持有企业股权”,等等。《通知》还对管理层成员不得通过增资扩股持有改制企业的股权的五种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综合看来,《通知》对管理层持股的解禁并不意味着对去年4月《暂行规定》对管理层收购禁令的全部放开,而是一种在控制规范和严格监管基础上的有限度的放开。
    三、应该将《通知》作为一个整体性的规范文件去理解和把握
    除《通知》第五部分“严格制订和审批企业改制方案”外,其他“认真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加强对改制企业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改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部分分别从资产清查、审计评估、职工政策、统筹领导等角度对于管理层持股作出配套性规定。他们和第五部分共同构成了对于管理层持股的系统性的整体政策规范。我们既可以将《通知》视为“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从经营者约束激励机制的角度,还将其视为“规范大型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工作意见”,将六大部分联系起来才可以更好的领会《通知》对管理层收购的规范控制的政策态度,而不能仅仅从第五部分局部性的理解《通知》精神。面对中央叫停大型管理层收购以来各地方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各种“创新”或者“变通”,《通知》不失为一个原则性、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的规范文件。
    四、《通知》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没有作出差异性政策规定
    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和收购相对比较集中,过去在实施过程中也不乏人为操纵、违法乱纪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同时,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与一般管理层持股相比,在证券法、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中存在很多特殊的限制性规定,如何将大型国企管理层持股政策设计与正在全面实施的资本市场股权改革、监管改革结合起来,是一件检举复杂但无法绕过的政策课题,而《通知》不知有意还是无意的没有对此作出规定,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
    五、《通知》的精神值得充分肯定
    《通知》从国有经济全局和客观形势变化出发,以打造国有经济核心竞争力为根本,以企业经营者约束激励机制为目标,按照先约束后激励、先规范管理后改革发展的顺序,在《暂行规定》发布一年不到后毅然作出对管理层持股的解禁决定,反映了一种从实际和形势变化出发,通过调研充分掌握情况,立足实际勇于推翻自己进行精细化制度完善的执政新思路,其中的积极意义值得予以肯定。
    QQ:3436188
    (如没有QQ只有MSN的朋友,请加:yzwuboyzyz@hotmail.com
    更多随笔请到个人博客:http://shunfeng.bokee.com/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