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人周亚平在“数字音乐论坛”呼吁唱片公司联合制定数字音乐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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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亚平呼吁唱片公司联合制定数字音乐规则
周亚平首先认为,居于数字音乐产业链中最上游的数字音乐内容主体是唱片公司,而不是社会公众通常熟知的词曲作者和歌手。所有通过数字格式存储,在网络上传播的数字音乐本质上全部属于法律意义的录音制品。而唱片公司正是这些录音制品的投资人和版权所有人,没有他们的投资和创造性的劳动,数字音乐这个行业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但是,唱片公司不掌握市场,因此他们是数字音乐产业中贡献最大,收益最少,利益被侵害最严重的群体。
周亚平描述道,数字音乐市场中渠道方包括电信巨头和互联网企业一年在音乐业务中有不少于500亿人民币的收益,这一数额远远大于电影市场和图书市场,但是作为产业链上游的唱片公司连这些收益的1%都分不到。在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突飞猛进,大家对收入的井喷欢欣鼓舞的时候,只有数字音乐的内容提供方处在风雨飘摇随时都要倒闭的状态,这是极为不合理不正常的现象,唱片公司正面临着自身发展最黑暗的时期。
周亚平认为,现在正处于一个数字音乐发展的关键时期,产业的各方都在调整和整合各自的商业模式和经营策略,以期在这场市场博弈中能达到利益的最大化。唱片公司要想摆脱目前的困境,除了传统的司法和行政的维权手段之外,重要的是要进行自救,也就是行业要联合起来共同与渠道方谈判。前几天唱工委的理事大会就向外界传递了这样一个讯息,唱片公司不再是一盘散沙,全体华语音乐的版权所有人将联合起来,在数字音乐产业的市场博弈中重新队夺回话语权。唱片公司对数字音乐内容所享有的著作权是未来在数字音乐产业中与渠道方博弈的话语权筹码。只要唱片公司团结起来,将各自分散的版权集中成一个占市场份额50%以上的版权共同体,那么任何电信及互联网巨头都会变得微不足道。
周亚平最后说,挑战同样也是机遇。虽然现在唱片公司面临着诸多困难,但是音乐永远不会消亡。希望产业的各方能以开放的胸怀和战略的眼光调整和平衡各自的利益结构,合理的分享数字音乐发展所带来的利益,那么我们一定会迎来一个音乐产业空前繁荣的未来。
(周亚平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