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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瞬间(2469):清金华会馆所在苏家坡胡同还在

(2017-09-28 18:05:52)
标签:

金华会馆

苏家坡胡同

会馆

历史

文化

分类: 北京瞬间故居纪念馆

金华会馆位于东城区(原崇文区)苏家坡胡同27号。

东华流韵网站记载,苏家坡胡同东起安国胡同,西至大市胡同。金华会馆原址在27号。5号是进京举子的书童、佣人住所,8号是存放马车的地方。

去以前看多年前有网上文章,说寻找金华会馆,看见了8号,没有看见27号。问居民,被反问:多少年没有来过了?地图上搜,有的标一条线,有的标在外省市,都不显示“苏家坡胡同”几个字。

正好到金鱼池小区,碰碰运气。证明苏家坡胡同还在,只是可能完全变了模样。

2015年5月17日金华时报《京师金华会馆寻踪》(袁朝明):

馆的出现,与科举制度紧密相关,其基本职能便是为会试举人服务。明代会馆在京师兴起,至清代发展到极盛。清代的浙江进士人数列全国第二,在京师的会馆自然就多了。白鹤群先生在《北京的会馆》一书中统计浙江的会馆有24座,其中省级3座,府级11座,县级10座。夏卫东先生根据《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统计,在清代浙江2796名文科进士中,金华县10名、兰溪县14名、义乌县13名、东阳县9名、永康县5名、浦江县7名、武义县2名、汤溪县1名,即金华府8县共61名进士,列全省11府第6位。这一不小的进士群体,使金华会馆的出现成为可能。

兴建与规模

据笔者考察,最早的京师金华会馆是兴建于明朝万历年间的天龙寺会馆,属于商业会馆性质,位于清代的天龙寺胡同,民国为天龙寺五号,即现在的崇文区天龙东里一带。《光绪顺天府志》记载:“下锅腔胡同,井一。有观音庵。迤东曰四川营,有三清观、法域寺、天龙寺,明万历间建,金华会馆也,今为义园。”义乌人朱一新编撰的《京师坊巷志稿》有相同的记载。尚存的清雍正五年(1727)楼俨撰、冯敬玉正书的碑记亦可佐证。据相关文献记载,明代的金华先贤还在开化寺创建了金华义园,专为金华旅京者养病及停柩、墓葬、祭祀所用。乾隆十年(1745),候选州佐义乌人刘源(字连城)向时任直隶房山县知县的兰溪人张锡第提议建造京师金华会馆:“今春吾郡赴公车者毕至,余将诹吉小叙以创建,商拟各捐五十金为之倡。”张锡第称此为义举,积极响应。于是,刘源、张锡第、赵用熊议定,若本科金华府有人中进士则筹集资金建造金华会馆。结果,赵用熊中了进士。于是,刘源捐银100两,赵锡礼、赵用熊、张锡第各捐银50两,带头发起捐款筹建会馆。此后捐款筹集连续不断。金华有关官员加入捐款行列,如嘉庆九年(1804)记载的捐款者有金华府尹200两、府丞100两、知府300两、督抚2000两、藩司1000两、盐运司1000两,等等。购建的金华会馆地处正阳门外之半壁街,“得舍三十余楹”,“规模宏敞,室宇周致。凡吾郡计偕之士及需次铨曹者皆获休息,数千里外聚乡人如一家”。张锡第在《初建金华会馆原序》中写道:会馆修建“鸠工庀材,费累千金,非集众志无以成此举。则夫裒厚糈以勷成功,推国恩以培乡谊。俾仁宦公车得所栖息。而岁时聚会,不异故乡。实于诸先达之握符分刺者,有厚望焉”。此后,金华会馆屡有修建。1955年12月14日登记的《浙江省会馆财产管理委员会经管各单位不动产四柱清册》中记载金华会馆有苏家坡4号及旁门房屋38间,占地2.337亩;苏家坡5号房屋13间,占地0.548亩;苏家坡31号房屋7间,占地0.566亩;天龙寺5号房屋100间,占地18亩,其中10.087亩已被天龙寺小学征用;广渠门外开化寺50.871亩为金华义园。另据《光绪顺天府志》记载,清代曾经有兰溪会馆:“估衣市,亦称小市,有慈溪、山西会馆。旧有兰溪会馆。今废。”旧址在现崇文区西晓寺街一带。

筹资与管理

会馆的兴建、扩建、维修依靠筹集捐款得以经费上的保证,而日常运行也是依靠筹集捐款得以维持。对于捐款,会馆管理机构多次作出规定和补充规定。如乾隆十九年(1754)的条例规定:“南北监贡及文武举人各捐银四两,从厚者不拘此数;文武发甲者捐银十两,翰林、侍卫递增;得县者捐银三十两,佐杂八两,教职六两,州府以上递增;京官中行评博国子监捐银十两,七品以上递增。”而乾隆三十四年(1769)条例规定了捐款的限缴时间:“文武会试者捐银四两,文以三月初一缴,武以九月十二缴。其从前未足数者亦于此日补足。不愿者不得住。恩拔、副岁、优监入北场及成均肄业者各捐银四两,以到馆住十日即缴。其从前未足四两数者补足再住。生员到京游学及俊秀效力卿部者捐银二两,以到馆住一月即缴,不愿者不得住……京官词林侍卫部属捐银十两,八品捐银五两,每升一级加捐五两,俱于莅任后一月内缴。若即在会馆作署,以一年为期,按月出赁;若遇会试人众,权时挪住。”对捐银的成色也作如下规定:“文武发甲者捐银十两,于领坊银之日即将原色付出不得迟延。候选得县者捐银三十两,拣选分发者捐银二十两,皆于领盘费之日将原色银付出。”这些规定保证了会馆经费的落实和到位。金华会馆的管理规定也非常严格。对于管理机构,乾隆十九年(1754)条例规定“公举首事捌人值年管理,互相觉察,如有于中便私者,察实公罚。如首事者有事离京,即举一人补数”。科举制度废除后也延续了这种管理办法。如1948年3月14日组织浙江金华八县旅平同乡会整理委员会,推选陈步东、仇国禧、周毓芝、程希贤、王纪美5人为整理委员,并推陈步东为主任委员,任期暂定4个月,以后改为一年。对于经费和财物管理,乾隆十九年(1754)条例规定“凡捐银钱,须同首事面对存贮,以便不时公用。如有私拆挪移者,重罚如所用数;馆中房屋及器皿等物具刻字号,馆外闲人及各郡人等不得借住使用。如有盗买损坏及私自搬出者具着赔偿;京官寓会馆者以一年为率,过期令出房租。”乾隆三十四年(1769)条例有“每岁正月初三日乡亲团拜,即公议管事四位,书名于薄,于二月初三公祀帝君时将上一年出入账目对众结算明白,以免挪移侵蚀之弊,其所捐银钱悉缴于刘宅存贮,不可挪借,也不必生息,以便随时修葺添买器具之用”的规定。对于入住者也有“京官带家眷者不便住”的规定。道光四年(1824)的条例增加了“郡馆为凡考试公车来往者而设,诸凡出卖南枣、火腿等项自有行场,不得搬入内住”的规定。道光四年(1824)条例规定了入住者必须遵守的纪律有:“禁赌博,犯者公同议罚,立即改止。如不遵议,当时搬出,不得仍在馆内居住……在馆中同住诸公以及服役人,等每到黄昏时候即须闭门勿出。如有公事日间早已知之,须预告知看馆人,令其伺候片时,以司启闭。”乾隆三十四年(1769)条例就规定了“一切闲人不得借寓门墙,不许粘贴杂色招牌。有即着看馆人刷去。”1905年9月2日,清廷下诏宣布自次年起,科举制度废止,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式学堂。京师金华会馆为会试举人服务的基本职能也即终止。民国时期,金华会馆仍为旅居北平乡人服务。1948年4月28日填写的“金华会馆总登记表”可以看出当时金华旅北平同乡约有200人,会馆的管理形式由馆长制改为理事制。1955年12月,金华会馆由浙江省会馆财产管理委员会移交给北京市浙江省会馆财产管理委员会管理。

北京瞬间(2469):清金华会馆所在苏家坡胡同还在
北京瞬间(2469):清金华会馆所在苏家坡胡同还在
北京瞬间(2469):清金华会馆所在苏家坡胡同还在
北京瞬间(2469):清金华会馆所在苏家坡胡同还在
北京瞬间(2469):清金华会馆所在苏家坡胡同还在
北京瞬间(2469):清金华会馆所在苏家坡胡同还在

苏家坡胡同

因为没有看见门牌号,不一定都是苏家坡胡同的图片

最后一张肯定是真的

北京瞬间(2469):清金华会馆所在苏家坡胡同还在

报道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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