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瞬间(1329):前海北沿会贤堂

标签:
郎斌儒前海北沿会贤堂北京八大堂摄政王载沣 |
分类: 北京瞬间故居纪念馆 |
会贤堂位于西城区前海北沿18号。
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
西城区文化委网站资料:
会贤堂位于前海北沿18号。会贤堂曾是北京八大堂(什刹海会贤堂、金鱼胡同福寿堂、前门外观音寺惠丰堂、西单报子街聚贤堂、钱粮胡同聚寿堂、前门爱肉市天福堂、总布胡同燕寿堂、地安门外大街庆和堂)之一。原是清光绪是礼部侍郎郎斌儒的私第。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山东济南人再次开设会贤堂饭庄。后院分东西两路,有房百余间,还有花园和一座戏台。当年这里是文人墨客和达官显贵聚会的场所。20世纪40年代会贤堂停业,1948年辅仁大学将房买下,作为校友楼。
凤凰网引2013年5月9日华夏时报《什刹海:超越皇城历史的荣光》摘录:
会贤堂饭庄最为辉煌的年代是清末到北洋政府退出北京那一段时期:摄政王载沣多次在此召开集会,末代皇帝溥仪和内务府大臣宴请民国总统徐世昌也在这里;1930年,国民党改组派和西山会议派头面人物云集会贤堂召开党务会议。很多文化界名人诸如梁启超、王国维、钱玄同、胡适、梅兰芳、程砚秋等都来这里或聚友小酌或唱堂会。《梅兰芳舞台生活四十年》载:会贤堂夏季另有掌灶的,水平和泰丰楼一样。因为它是一个消夏胜地,临河一排旧式的楼,可以凭栏赏荷,什刹海岸边高柳静垂,蝉声聒耳,湖中红莲清香远送。吃炸笋鸡、新鲜的莲蓬、菱角、嫩藕,喝点陈黄酒,甜点心也好,琥珀莲子、枣泥酥盒都异常可口。
前海北沿18号有一些沧桑感,不远处有新“会贤堂”。18号前搭建出一点门脸,卖一点小吃。
前海北沿18号
前海北沿
南海网引2012年8月18日千龙网《文物局再向会贤堂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摘录:
千龙网讯昨天(17日),市文物局官方微博介绍,针对会贤堂文物保护状况,市文物局再次向其管理单位制发了整改通知书。近年来,市文物局已经向这座始建于1875年的市级文保单位多次制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昨天,市文物局再次制发的《关于整改会贤堂安全隐患的通知》明确要求,会贤堂的管理使用单位天津好时置业有限公司要及时清理会贤堂的火灾隐患,加强对居民用火、用电管理,及时清理易燃物,对文物建筑进行安全检查,对搬迁后的文物建筑加强管理,尽快制定修缮方案。(赵婷婷)
中国经济网引2013年6月6日北京青年报《会贤堂“文保”修复僵局》摘录:
对于会贤堂的修复,政府部门曾有设想。上世纪80年代,西城区政府提交的“关于什刹海风景区第一期整治方案”中,就考虑在“烤肉季”东侧和会贤堂两处引进风味饮食。2003年12月31日,会贤堂被列为市级文物,2006年市文物局在院门口立了碑,石碑上方刻有“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字样。
“买下会贤堂不是为了转卖”,5月23日,负责会贤堂日常管理工作的天津好时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好时”)工作人员于健如是说。5年前,天津好时成为会贤堂的新主人。于健说:一旦会贤堂腾退干净,我们要把它修复好,给前海风景添光,力争带动什刹海区域的经济发展。会贤堂原主人是辅仁大学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1992年,校友会获得了企盼已久的会贤堂房产证。2008年3月17日,校友会与天津好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同年5月5日,西城区房管局向天津好时核发了房产证。校友会法律顾问赖小瑜5月2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转卖前双方达成共识:如果对方买了会贤堂再转手倒卖,校友会就不卖;对方买后必须恢复原状,从事文化事业。校友会13个常委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各种方式将此事知会世界各地的校友,征求意见。多数回复表示赞同,双方才进行了交易。此外,校友会与天津好时只做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没有转移土地使用权。赖小瑜说,这是校友会手里的“杀手锏”,可以防止天津好时转卖会贤堂。赖小瑜说,当初曾设想将会贤堂办成博物馆,校友会方面数百名画家表示,大批的画会捐过来。于健和赖小瑜都告诉记者,会贤堂转卖后,双方与文物部门都有很好的沟通。文物部门有人士表示,希望他们的做法能走得通,趟出一条“文保”新路,以资借鉴。于健估算,修复预计还要投入五六千万元,至少需要两年时间。按文物部门要求,会贤堂必须“修旧如旧”,不能推倒重建。于健说,修复之前要报方案,只能哪儿坏了修哪儿,拆的可能性一点都没有。于健说,“八大堂”中只有会贤堂是在原址保留至今的遗迹。
天津好时和校友会都没有想到,会贤堂买卖顺利完成,房屋腾退却延续了5年。双方起初商定,由校友会负责会贤堂内三四十户居民的腾退工作。赖小瑜回忆说,当年校友会方面由他和另外三人负责此事。他们采取了“非常和缓”的态度与住户商谈,补偿款的价格每平方米达到四五万元。愿意要房的,他们帮着找房;愿意要钱的,就给钱。赖小瑜说,当时钱在银行,他们见不着。有一套复杂的程序,签订腾退合同后,银行将钱直接划到腾退户账户上。一位姓刘的住户,拿补偿款在四环外买了两套房后搬走了。“住户不硬顶着,可以获得很多利益”。三年前,会贤堂百分之七八十的住户已搬走,现在还剩几户居民。校友会将腾退工作移交给了天津好时。于健无奈地说,买会贤堂前也做过考察,但没想到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原以为再花一个亿就能解决问题,结果没那么简单。校友会之前帮着做腾退工作,现在撤了,“把我们扔到这个大泥淖里了”。“公司开董事会,总会提到会贤堂的事。”于健说,今年年底前必须腾退干净。于健和赖小瑜都提到,校友会和天津好时都是做文化事业的,不善于搞拆迁。因腾退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会贤堂当年就纠纷官司不断。2008年四五月间,媒体曾大量报道。
今年2月,在历经多年的走访之后,会贤堂原居民李女士终于得到一份北京市文物局公开的文件。这让李女士和会贤堂的几位居民确信,会贤堂的买卖可能违法,有国有资产流失之嫌。这份文件是市文物局发给当时的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的,时间是2008年3月18日,标题为“关于请依法办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产权转让的函”,文件号(京文物[2008]334号)。文件称,“近年,我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有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产权单位,擅自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出去,并办理了产权转让手续和产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的规定,该行为属违法行为,应依法查处,但由于办理了产权证,给查处工作增加了难度。据了解,我市还有个别文物保护单位正在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文件要求,“为了保护国家的文化遗产,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请贵委在办理有关不可移动文物产权转让手续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不予办理。对一些法律规定不明确的特殊情况,请会同我局共同请示市政府和国家文物局。”文件附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会贤堂名列第97位,当时管理使用单位是“中国音乐学院宿舍、北京师范大学、什刹海房管所”。同年4月7日,北京市建委向所属单位转发了此文,要求列入《北京市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房屋申请转移、抵押登记时,依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予办理。今年3月,李志、洪向东、杨善等四位会贤堂居民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告到西城区法院,要求法院撤销住建委5年前发给天津好时的房产证,确认20年前校友会取得的房产证违法。今天上午,西城区法院将公开审理此案。
会贤堂的权属之争,从2008年起就纠结着居民、校友会和天津好时三方。会贤堂里的居民有的是中国音乐学院的教职员工,当初是从学院分配得到的住房,后来还跟学院签有“房屋使用契约”。早年房租是学院直接从工资里扣除,后来是交给学院的房管科。2000年前后,有几户住房突然间变成了房管所的公租房,重新跟房管所签了“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向房管所交房租。居民说,他们在会贤堂住了几十年,一直认为这是国家的房产,怎么突然成了校友会的房产?怎么突然又被卖给了他人?他们被要求腾退房屋,尽管可以得到补偿,但他们要搞明白,会贤堂到底是谁的财产?居民们收集到的资料显示,1946年的时候,辅仁校友会开会决定捐献一所校友楼给辅仁大学。1947年,全国各地的辅仁校友集资购买了会贤堂(当时的地址是什刹海北河沿14号),并将当年取得的所有权证状交辅仁大学保管。又过了一年,校友们将会贤楼油饰一新,在院门外挂上了“辅仁大学校友楼”的竖牌。1949年10月29日,当年的辅仁大学向政府递交了会贤楼房产“登记申请书”,注明使用人为“辅仁大学校友会”。新中国成立后,辅仁大学历经变迁,曾改名为“北京辅仁大学”。再后来这所教会私立的大学由政府接办,教育部任命了新的校长。到1952年,国家批准北京辅仁大学与北京师范大学合并。“北京辅仁大学”校名取消。辅仁大学1950年由政府接办后,其“财产及使用的财产”也在此时均由政府一并接收,随后并入了北京师范大学,曾有教职员工被分配住进会贤堂。北京师范大学后来分出的一支,成立了中国音乐学院,会贤堂被分配给该院作为教职工宿舍之用。这些史料散记在当年的登记材料、媒体的报道、北京师范大学校史和校友会编辑的《辅仁往事》中。居民们据此认为,会贤堂在新中国成立后早已收归国有,完全是国家的房产。居民查到建设部1989年曾明文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按国家政策由政府接管、接办的原教会办的学校,产权归接管后的单位登记。
关于校友会1992年获得的会贤堂房产证,赖小瑜说,这个问题他已经解释多次了。“一个房产证的获得,只根据原始的登记。”赖小瑜说他曾查看过原始登记。会贤堂在新中国成立前由校友会购买,后被部队接管。房管局的档案记载,新中国成立初期接收的房产都要进行登记、甄别,当时认定会贤堂是学生集资购买的合法财产,发还校友会,但后来形成了会贤堂成为中国音乐学院宿舍的“现状”。上世纪80年代落实政策时,很多房产要确权,校友会恢复活动后就提出要收回会贤堂的产权。到1992年时,校友会按要求在《人民日报》上发了四期公告,申请确认会贤堂的产权,没有人提出异议。再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根据原始文件审核来源,用这样的方式校友会办理了产权证。“不管之前是否收归国有,会贤堂现在已确权是校友会集体所有的财产,不是国有房产。”赖小瑜说。他拿出一份今年4月份有关居民是否有优先购买权的法院判决,认为判决书支持了他的观点:会贤堂是校友会的财产。于健也说,交易之前天津好时对会贤堂资产情况了解得很清楚,确认不是国有资产后才敢涉足。赖小瑜说,尽管校友会在1992年就获得会贤堂房产,实际上难以使用、管理和修复。这也是校友会不得不转卖房产的一个原因。赖小瑜的解释并不能让居民们信服。他们说,原始登记依据的是新中国成立前的“原始登记”,还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原始登记”?如果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登记,会贤堂已是辅仁大学的校产,而非校友会的财产。校友会已将会贤堂捐给了辅仁大学,后来收归国有。居民们认为,会贤堂也不算“文革”后落实政策的范畴。作为居民状告住建委的代理律师,北京长济律师所的朱寿全、刘雪梅质疑,发证之后,这处房产依然归中国音乐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管理使用。同时出现了令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西城区房管局把其中的一部分房屋作为公房出租,至今依然。刘雪梅认为,这说明“辅仁大学校友会”的产权,事实上未被履行和承认。居民们还质疑:“334号”文件下发之后,会贤堂的产权登记为什么还能完成?此外,会贤堂的买卖合同中写明成交价是三千万元人民币,但双方递交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中,成交总价一栏填写的却是“30个亿人民币”。这笔买卖到底是多少钱?出入怎么会那么大?对此,赖小瑜解释是对方没有看明白小数点,并详细说明了三千万元的流向。对于居民称曾有人到会贤堂看房询价、商量转卖,于健对此坚决否认。几位居民说,5年中他们多次向文物、房管等政府部门反映情况,都未得到让他们释疑的答复,不得已他们才将住建委告上法庭。同时,他们还向有关部门举报,会贤堂买卖中,有人涉嫌非法收取财物。
关于会贤堂的一系列纠纷,牵涉其中的房屋管理及文物保护部门又是如何回应的呢?5月28日,住建委传给记者一份“关于会贤堂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情况说明”。说明称:西城区前海北沿18号(会贤堂)的房产为原辅仁大学校友会于1947年购买。1952年辅仁大学与北京师范大学合并,原辅仁大学校友会解散。1984年经北京师范大学党委批准并报国家教委备案,辅仁大学校友会恢复,并于1988年5月10日经北京市民政局登记为“北京辅仁大学校友会”。1987年10月北京师范大学向西城区房屋管理局具函说明情况,申请将该房产登记到辅仁大学校友会名下。根据《关于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几个涉及政策性问题的原则意见》(建房字[1989]第512号)第一条第一款:凡产权来源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但证件不全,又无法查找的房产,经调查属实,由申请单位书面具结保证,县级以上含县级的主管机关证明情况属实,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后,可予以登记。据此,西城区房屋管理局于1992年9月将该房产登记到北京辅仁大学校友会名下。2008年3月,校友会与天津好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共同向西城区房屋管理局申请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审核,该房产来源清楚、证件齐全,符合相关规定,西城区房管局为双方办理了该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目前该房产所有权属于天津好时。2012年12月,西城区前海北沿18号住户就该房产转移登记的合法性向北京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西城区房屋管理局登记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据悉,目前住户已向西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关注法院裁判结果。6月5日,市文物局也给本报记者发来书面答复,主要表达了三个意思:1.会贤堂原产权为辅仁大学校友会,2008年5月,辅仁大学校友会将其产权转卖给天津好时置业有限公司,我局于事后才获知此事。2.针对文物能否转卖,《文物法》中明确规定:第二十四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第二十五条,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3.我局于2008年3月向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文《关于请依法办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产权转让的函》(京文物[2008]334号),此文仅针对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产权转让。另外,我局经查,会贤堂房产证标注为集体产,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条文释义第二十五条释义: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是指集体或个人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此条释义供您参考。
僵持之下,时至今日,会贤堂的修复还是一个未知数。2006年,校友会曾向文物局提交过会贤堂文物修缮保护方案,文物局也批复原则同意。不过校友会方面认为,会贤堂现在实际由天津好时管理,和他们“已经没有关系了”。6月5日,市文物局亦书面表示:我局对于会贤堂文物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依法监管、合理疏导、缓解矛盾、确保安全的原则,并与西城区文委一直对产权单位解决安全隐患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要求其积极推进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