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转载]七律·淮安府署

(2024-08-09 12:02:55)

原文地址:七律·淮安府署    作者:彭友

七律·淮安府署


七律·淮安府署

七律·淮安府署


三路五重间六百,

青砖灰瓦柱抬梁。

猛狮雄卧仪门黑,

响木惊喧案桌黄。

糊判窦娥冤似海,

酷刑乃武命如霜。

古来官府阴森怵,

余乐园中山水彰。


2024-6-17


     淮安府衙,始建于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东门大街38号。淮安府衙与其南面的总督漕运公署、镇淮楼、山阳县衙首尾相连,雄居古城中轴线,总长度约1千米左右,占地近2万平方米。衙内有房屋50余幢、600余间,分东、中、西三路而建。官衙大堂建筑具有官式建筑特征,大堂大木构架为叠梁(又称抬梁)式,属小式做法。檐下斜撑的花纹与雕刻都吸取了地方做法。大堂建筑设前廊,顶部采用乌篷轩做法。两山为悬山式屋顶,五花山墙;建筑的屋顶用瓦也是民居中常用的青灰陶瓦,而非琉璃瓦件。正脊用板瓦砌筑成清水脊,两端置鱼吻;墙体则采用该常用的青砖砌筑三七墙。砌筑时墙体分为两层,外层为砖砌清水墙,内层为土坯。这种建造方式降低了造价,有保温效果,是淮安地区民居中常用的砌墙方法。

      淮安府衙黑漆漆的仪门外有猛狮一对,雄踞而卧,威慑着往来的每一个人。大堂内首先看到的是由皇帝钦赐、宋代思想家朱熹撰写的“忠爱”二字的匾额,意思是忠于皇帝,爱护子民。大堂是淮安知府升堂办案,颁布大典的地方。在大堂前有一副楹联:“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莫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说出了官和民的关系,虽不全面,在那个年代也算是明白人了。传说历史上的窦娥冤案和杨乃武小白菜的冤案,都是在这里审结。窦娥冤案发生在元朝,府衙之地还是沂郯万户府和五通庙,虽然地属楚州府管辖,但是案件不可能在民宅审理。杨乃武小白菜一案发生在清朝时期的余姚,属杭州府管辖,后又到京城复审,好像和淮安没什么关系。这种民间的传说、附会,大概是希望抬升淮安府衙的地位,或者吸引游客招揽生意罢了。

  淮安府衙的后院有一座花园,称为“余乐园”,原名“偷乐园”,明天启年间,淮安知府宋祖舜认为“偷”字不雅,改为“余乐园”。“余乐园”中有湖水一洼,四周建有亭台楼阁、假山、拱桥、瀑布等景点,环湖的小道曲折通幽、连接各个景点。这里是知府及宾客们赏花邀月、饮酒品茶的绝好之地。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