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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后未在15日内向税务机关备案,还可以在网上办理备案手续吗?会被罚款吗?

(2019-10-12 12:00:24)
标签:

财税

审计

代理记账

税务机关备案

银行存款账户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一照一码”纳税人办理信息补录采集前已经取得银行开户账号的,应自办理信息补录采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银行账号。

  纳税人开立账户后未在15日内向税务机关备案的仍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修订)》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2号)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在限改期限内改正的,不予处罚;未在限改期限内改正的 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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