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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马灵鹫山之(一)国营苗溪农场的开辟

(2020-04-08 11:15:58)

(一)国营苗溪农场的开辟

1.荒地勘查

1952年开始,西南公安部先后组织了三次土地勘测,划定了区域;按照一个劳动力耕作30亩土地的标准做出开垦规划,采取“边进驻、边勘测、边生产、边建设”的方针,进行荒地开垦;之后,一些汉族百姓也相继来到垦区范围内,开荒种地和定居生活,形成了与农场土地和居住交错相间的情况。


监狱开垦出来的土地作为农场用地,通过了西康省人民政府批复确定,苗溪农场的地盘之大,成为中国西南地区最大的劳改农场之一。


(1)第一次勘查:1952年4月,原西南公安部根据中共中央西南局的指示,做出“在西康省天全芦山宝兴开办国营农场”的决定;并会同西康省公安厅、农业厅组成荒地调查组,赴天芦宝地区实地调查。

调查组一行10人,由西南公安部2人、西康省公安厅及农业厅各3人和随带的两名技术犯人组成。


调查的内容包括垦区的荒地分布及土质、水源、森林、矿藏、交通道路以及清朝、民国时期的垦殖、民族、政治、社会等情况。行前西康省农业厅简介,确定了行程路线和讲述了有关情况。调查组于1952年4月18日由雅安出发


(2)第二次勘查:1952年7月14日,原西南公安部八处副处长带领工作组于到达芦山,抽调20名工作人员,邀请当地组成荒地调查组。根据调查,经指挥部研究,以每名犯人开垦5亩荒地计算,可容犯人2至3万名。


(3)第三次勘查:1952年9月1日,苗溪农场指挥部组织以生产股长为组长,抽调一行人从芦山出发,对天芦宝荒地进行再次勘查。


2.建场筹备

1952年,时任中共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审定《中共西南区劳改生产计划》,批准“开辟西康省苗溪垦区,开办国营劳改农场”。据传说,当年邓小平对于选取大西南何地作为大型劳改农场问题,在与当时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刘文辉谈话时,听取了刘文辉提供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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