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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法律咨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吗?

(2023-04-04 09: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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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法律咨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吗?

问: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答:不需要!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提前通知的时间只要3天即可,而不是30天。

法律赋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较为自由的就业选择权,便于其对用人单位进行考察是否合适。

劳动者一旦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或工作内容等不适合本人,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通知”并没有要求书面形式,口头通知也是可以的。

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苏州法律咨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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