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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芳草随笔 |
文/芳草
描绘夫妻(FQ)关系的名句,莫过于:FQ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表面看来,FQ是关系最为密切的人,远比与父母,兄弟姐妹相处的时间更长久。
我们与自己的生身父母以及手足同胞之间,不曾有过什么约定或者誓言之类,然而,感情却是真挚而永恒的!
FQ之间,往往婚前会有不同形式的表白,誓言,甚至屈膝求婚之举。
FQ虽然设有血缘关系,但是两个人的命运应该是:荣辱与共,休戚相关。
在过往的峥嵘岁月里,我目睹了无数大难临头各自飞的FQ。比如难忘的WG中,由于双方的观点不同,毅然劳燕分飞的不计其数。
现实生活中,由于受到了金钱,享乐等观念的腐蚀,FQ中只要有一位见异思迁,便会引发婚姻解体!即使不解体,同床异梦者大有人在。
计划经济时期,工作时间长,收入低,每家允许生三胎。回忆那时,家家FQ同心协力,挣钱养孩子,赡养父母…班上班下手忙脚乱,热热闹闹…工作完成了,孩子们也长大了!很少听说谁家吵架闹离婚的事。
退休了,走向暮年。无论老同事或者老邻居之中,FQ二人里只剩一人的家庭逐年增多。于是,社会上应景产生了一种新的组合形式一一搭伙过日子。
孤男不善于做饭,找个会做饭的;寡女收入不高或没有收入,找个饭店。
在这种组合之中,有的人认真对待:登上记,算结了婚;有的双方讲明是搭伙过日子:不登记,搬到一起就算结合了!
前者受到了法律保护,可以过个安心日子;后者属于无证同居,得不到法律保护,甚至于在亲属当中也难得到尊重!
我认识的一位退休女士,老伴儿早逝,母女相依。她不想继续与女儿一家住在一起。不曾与女儿沟通,便擅自结识并决定与某老先生结合。她选择不登记,搭伙过日子的方式,觉得很时尚…女儿不同意她走这一步,母女一度闹僵…
时过境迁,想不到几年后她又回到了原点。老先生被其女儿接走。
熟悉的人唏嘘不已。听说她过得很不愉快,老先生的子女经常前去骚扰,不得安宁。
人们感概多多:社会上,就连正式FQ还经不起灾难的考验呢,更何况这种无法律保护的名义FQ,那就更要随时准备分飞西丶东啦!
青春易老,世事难料。常听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寓意很好,也恐怕只是个遥远的美丽童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