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副局长~这样的称号她也配?
退休已经23年,因旅居他乡,极少去过曾经工作过30年的原单位,几年前听说来了一位分管离退休工作的女性副局长,也素未谋面。近三年来因单位一些退休人员福利,牵涉到她,见微知著,感觉到这个女人有点坏。
因牵涉到她的就二件事,我把这二件事都说说吧。
第一件事,单位节日补助发购物卡,单位选择了甲乙两家超市,甲超市的购物卡全国通用,乙超市的只能在本地购物。我们旅居外地的退休人员要求办甲超市购物卡,询问单位人事部门,知道经办人就是这位分管领导,电话一拨就通,她抢先发话“是不是你刚才与人教处讲的事?”接着,她大谈“赊账说”,什么死在钱手里,单位没有钱,乙超市可以赊账,甲超市的要现钱……。紧接着她提出要我将购物卡卖给她,她帮我去处理,还要求我联系与我同一城市的几个人,一併办理。至于价格,她几次重复,只有“八折(火叽)”,她去找摆地摊的人帮助出售。同时,要求我严格保密,不能对别人讲。为便于交易,她马上要我加她微信朋友,且在很短的时间段连续六次发邀请,由此证明她八折买我们的购物卡,看来已急不及待!这时,她一定非常高兴,发财的时候到了,粗算了一下帐,一个人每年购物卡1800元,20%就是360元。本单位大约有50位左右居外地退休人员,
电话交谈过程中,八折卖购物卡给她的事我未置可否,但已经知道分管领导和经办人都是她,我要求办甲超市的,她始终重复“赊账说”。电话就此挂断。
第一次电话找她没有结果,加微信朋友就更方便了。我仍然只将她当分管领导,同时婉拒八折卖购物卡的事。
她老生常谈,仍然坚持说没有人办甲超市的卡。我否认她的说法。赊账谎言被揭穿后我追问她答复。她竟以“老干支部决定”、“少数服从多数”、“我妈是退休教师未发过一分钱提货单”、“财政没有拨款,单位自筹资金”、“这个福利也可以没有的”等诸多谎言来搪塞。
下面是我与她微信聊天对话。
我:局里有人办了甲超市的购物卡!
她:全部乙超市的!
我:全部乙超市的不是事实!(同时我诉说我们的困难,继续要求办甲超市的购物卡。)
她:“老干支部统一决定”、“少数服从多数”。
(明知是个人行为,强把责任推向老干支部,并以少数服从多数来施压)。
我:你们在职干部发购物卡是不是也需机关支部统一决定?发购物卡也要少数服从多数吗?是你在办,我只找你!
她没有正面回答我,又扯到她妈“我妈是退休教师,至今未发过一分钱提货单”(注:提货单即购物卡)。
我:你妈未发提货单与我有关系吗?
(至今没有读懂她的逻辑思维,你妈未发提货单,是不是我们就不能办甲超市的卡;你妈未发提货单,压根儿我们就不应该享受购物卡?)
她顾左右而言他:“单位尽量关心大家,这个福利也可以没有的。这个提货单财政并未拨款,是由单位自筹资金解决的”。
我:单位自筹资金,我们感谢单位的关心,但只能办乙超市的购物卡也没有关系吧!
总之,她以这些并非理由的“理由”拒绝为我办甲超市的购物卡。我们有理由相信,她的出发点,就是扩大以八折收购我们购物卡的“货源”!这个人太没良心了吧!为一己之利,不惜牺牲众多人的利益。让这种人管我们的事,我们有好日子过吗?
她不给我办甲超市购物卡的“理由”,被一一驳斥后,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她最后才松了点口,什么“只要大家钱慢一点到可以,步步高是可以考虑的”。但又不死心,马上给我来电话,要求我不要生气了,说她老公单位的购物卡是步步高的,她把她老公的购物卡给我。她还说,此前她撤回了一条微信消息,这消息说的就是拿她老公购物卡给我,恐怕别人看我的微信,故马上就撤回了。她如此坚持只办乙超市的卡,为什么?“你懂的”!
这个过程时间不是很长,从我提出办甲超市的购物卡到最后她许以“老公”…,紧锣密鼓大约是十天左右吧!我反正闲着无事,有时间就找她。到2021年7月给我发的就是甲超市的购物卡了。第一件事告一段落。
第二件事,关于离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的事。
市委市人民政府对离退休人员的关心,2019年发了个文件,由财政按600元/人/年/的标准预算到单位,由单位统一组织到市内四家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可享受不低于1000元的体检项目。但以这个女人为代表的几个人,错误理解文件精神实质,不顾我们居住外地离退休人员强烈要求,规定我们必须回单位“统一”体检。我们先后联名向单位党组织写报告、向市委政府求助,要求在居住地体检,诉说我们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路途遥远,浪费资源等诸多苦衷,始终未来打动他们的铁石心肠,美其名曰“执行上级文件和市纪委的规定”。
这个时间段长达二年多,不过开始仅是口头上讲讲,真正提到我们议事日程的是2021年10月,是每年即将开始组织体检的时候,我在一个微信群发了《我的要求》,中心内容是我们要求在居住地体检,持医院开出的体检发票,在600元/人/年的標准内回单位报销。这个100多人参加的微信群,绝大多数是我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分管离退休工作的这个女人以及单位人事教育处的两位工作人员也在群里面。当我发出《我的要求》后,这个女人很快跳出来说不行不行!后来我们10多人联名向单位写报告提要求,如石沉大海,音信全无。随后看到的是单位“统一体检”的通知,无论你住在哪,需花多少旅行费用,行动方便不方便,一律不在话下,必须回单位!
本单位不理睬,通过政府网站求助,谁知回答我们的仍然是涟源市商务粮食局(下文简称“回答”),且一派胡言,极尽造谣欺骗之能事。最后我们呈报市委老干部局,才解决问题。老干局称:“我们高度重视,就老干部体检的有关文件政策规定已与市商务粮食局进行了沟通,具体请您们咨询市商务粮食局”。
商务粮食局的“回答”概括来说,就是三句谎话和-个非人道行为。
第一个谎话就是“回答”的第一项内容说的:“我局对所有离退休人员统一组织体检并非自作主张,而是依照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执行主管部门和市纪委的规定”。在此,我要问问你们,既然如此,现在主管部门,也即市委老干部局与们沟通的答复来了,你这个分管老干工作的副局长为何不能面对现实,要逃跑,还要退群呢?显然是怕面对广大的离退休老干部们,在众人面前揭露谎言,你的脸皮虽厚,还是难为情的!
第二个谎话是商务粮食局 “回答”的第三项的第一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市发改委只有一人居住在广东东莞凭当地医院体检发票回单位报销了。去年被省纪委巡视组发现后,列为违纪事件追责。”
实际情况是发改委有4人居外地,每年拿发票回单位报销,其中原物价局曾副局长,在娄底体检后,持发票报帐的同时,还另外写了一个600元的领条。省巡视组成员、省纪委案检五室一工作人员查看时,只看了领条,没有看下面的发票,认为是凭空领走了600元,巡视组反馈时说了追责。后经查实,认定这是误会。
第三个谎话是商务粮食局
“回答”的第三项的第二段“积极向市老干局反馈信息,请示可否变通。2020年底和2021年10月下旬,分管老干的副局长专门到市老干局向吴局长汇报请示,其答复都是只能由单位统一组织检查,不能自作主张、各自为政。我们提出对个别少数人,是否按其他单位予以变通处理。吴局长当场答复说:“他们违规错了,你们还去学他的违规行为,他们错了已追责。你们不能再错再违规”。原来这是这个“分管老干的副局长”亲自捏造的,是地地道道的“官方”谎言。
真实情况是,我们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先后与老干局吴局长,办公室贺主任通电话,答复是只要符合财务制度,在外地的可以回涟源检查,也可以在外地检查凭体检发票在600元范围内到单位报销。只是不能发现金。这与你们讲的“都是只能由单位统一组织检查,不能自作主张、各自为政”之类的说法完全相反。另外,从这次老干局的文字答复,更进一步证明了你们的谎言真是无边无际的大谎言。
非人道行为又是什么意思?读者请注意看看商务粮食局 “回答”的第四项
“谭自如等同志因88岁高龄居住在广州多次通知,因行动不便三年都放弃体检”。读者们请注意:已经知道人家是“88岁高龄”了,又“居住在广州”,且“行动不便”,还“多次通知”要人家回来体检。你们说她有一点人性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