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2020-02-27 12: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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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朱子集注:不知肉味,盖心一于是而不及乎他也。曰:不意舜之作乐至于如此之美,则有以极其情文之备,而不觉其叹息之深也,盖非圣人不足以及此。范氏曰:“韶尽美又尽善,乐之无以加此也。故学之三月,不知肉味,而叹美之如此。诚之至,感之深也。”
周生烈曰:孔子在齐,闻习韶乐之美盛,故忽忘于肉味也。王肃曰:为,作也,不图作韶乐至于此,此,齐也。刘氏正义:以此为齐,此王误解。汉书礼乐志,不图为乐之至于斯,美之甚也。以不图句为美义,胜此注。
“闻”,在这里是指学韶乐,音乐闻后而学。
“韶”。皇疏引范宁云:夫韶乃大舜尽善之乐,齐,诸侯也,何得有之乎?曰陈,舜之后也,乐在陈,陈敬仲窃以奔齐,故得僭之也。又引江熙云:和璧与瓦砾齐贯,卞子所以惆怅。虞韶与郑卫比响,仲尼所以永叹。弥时忘味,何性情之深也?
日人竹添光鸿则谓,齐桓公灭遂所得,遂亦舜之后,可备一说。
“乐”,沉迷,学而不厌而好之。一直闻,一直有新感受,是以沉迷其中,乐之不已。“为乐之至于斯”,可从两方面理解,一是为音乐竟至于此,一是为快乐竟至于此;有音乐才有快乐,快乐是音乐带来的;如果理解为快乐,也是沉迷之乐。
史记世家:与齐太史语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史记辨惑》:司马迁意其太久,遂加“学之”二字。经有疑义,阙之可也,以意增损可乎?
史记是解读者,不是权威者。其或有理解深刻之处,却未必都是定论。
有一论对语言文字的理解很有新意,论语劄记:“为乐未是指韶,斯字乃指韶,盖曰为乐者多矣,不意至于斯之尽善又尽美,似较得神吻。不是夫子平日全然不知韶乐,而至此骇叹之深也。”这论有新意,但我又觉得它与“三月不知肉味”联系不够紧密,不能非常贴切地说明为何三月不知肉味。
“三月不知肉味”。朱子语类:问:心不在焉,食而不知其味,是心不得其正也。夫子闻韶,何故三月不知肉味?曰:所思之事大,而饮食不足以夺其志也。且如“发愤忘食”,“吾尝终日不食”,皆非常事,以其所愤所思之大,自不能忘也。
这段时间在读论语,家里没饭吃时,则就在街上买两个红糖馒头吃,嚼着挺有味,就有幸福感,有满足感,就为了快点又多看点书,多写几个字,真叫我三月不吃肉,我也没什么感觉。由此,我想夫子是不是也是急冲冲吃几口饭而已,只吃饭不吃菜也可能,有菜无菜不重要,有肉无肉都无所谓了。桌上或无肉,或有肉而未夹,或夹进嘴里也心里想着韶乐而根本未感觉到自己吃着肉。
夫子是什么情况下闻韶?闻是在宴席上吗?吃着肉听?正式的韶乐是表演,是有礼仪需要时才演奏,不会天天有。夫子闻韶极可能是学之,学得没空,每次吃饭也急匆匆吃两口。或吃着饭时想着韶事,吃了一整碗肉,也不知吃过肉了。弟子们好奇,夫子平时饮食有节制,今天怎么吃得没谱了?夫子说,乐之至于斯。
夫子的这种沉迷法,后人有没有这种体会或经历呢?王羲之看书时还一边吃馒头,本应该沾酱油的,他太投入,结果把墨汁当酱油蘸着吃,自己却没有注意。
王安石的故事。有人说王安石这个人小心谨慎,怕别人害他,因为他吃菜只吃一盘菜。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王安石吃菜只是为了填饱肚子,对什么菜品根本不讲究,为了省事,他只吃面前的那盘菜。因为王安石不关心吃什么,只关心国家变法的事情。有人试着把一盘差的菜放在他面前,他也照样吃得好好的。
有一次宋仁宗邀请一帮大臣一起去钓鱼。别人都认真钓鱼,只有王安石一边钓鱼一边吃东西,大家一看,原来王安石把钓鱼的鱼饵都给吃掉了。他太专心思考问题,顺手抓了东西来吃,是无意识动作,并不知道自己正在吃东西。
再说牛顿,他边工作边煮鸡蛋,等他揭开锅想吃鸡蛋时,却发现锅里是一只怀表。原来他心不在焉地把怀表当成鸡蛋煮了。
从他人的一些疯狂行为当中,回头看夫子三月不知肉味,则又并非欺人之谈。都是沉迷专心而已。
“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刘氏正义:“不图者,言韶乐之美,非计度所及也。释文为乐并如字,本或作妫,音居危反。非。包氏慎言温故录,妫姓陈,夫子盖知齐之将为陈氏,故闻乐而深痛太公、丁公之不血食也。此就释文所载或本为义,然此句承不知肉味之下,正以赞美韶乐,所以闻习之久,至不知肉味也。若以为乐作妫乐至于斯,为陈将代齐,则别是痛感之义,与上文不贯,似非是也。”
此章,也可当成学习之法。学而迷,专注;啥事都忘光,只知韶乐。此处“曰”,是感叹之曰,用感慨来解释为何三月不知肉味。(开个玩笑:不然别人还以为韶乐太差,搞得夫子倒胃口,连肉也吃得没味道。好吃的东西吃得没感觉,岂不是韶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