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规再引争议,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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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雷腾视角 |

于2024年3月1日实施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再度引发争议。有媒体报道,因为新规的实施,有快递员辞职、配送驿站倒闭。引发争议的就是第28条第3款的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本来有条不紊的,按照自己的时间去快递驿站取件就挺好的!这什么人出的新招,谁能啥也不干,整天在家等快递吗?”网络上,类似的评论得到广泛的点赞。
为什么看似为公众利益考虑的立法,反而得不到大家支持?这种情况不是第一次出现,前不久的《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同样引起轩然大波。
在雷腾律师看来,这是政策制定意见征集机制出了形式主义的问题。
政策制定意见征集过程中,存在企业和公众参与面不广、参与积极性不高、参与作用不突出的问题,个别政策文件甚至出现一些明显错误,影响政策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意见征集反馈和激励机制不完善。目前征求意见的环节缺乏全面反馈机制,缺少意见建议激励机制。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被采纳,常常得不到反馈。如果在以往的政策制定过程中,意见未能得到充分采纳和反馈,那么大家就会认为自己的意见并不会对政策产生实质影响,从而降低参与积极性。
二是意见征集形式阻碍。以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向企业进行意见征集时,有时企业也会存在一些顾虑,担心如果他们的观点与主流观点或政府观点不同,会影响到他们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所以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不愿意提尖锐的问题,不愿意提反对的意见。以部门官网“挂网”形式进行的意见征集,很多时候媒体关注不到,公众也就没有参与的机会。
三是意见征集公示内容不充分。有时意见征集公示的只有政策文本,没有对政策具体条款的说明。公众不完全了解政策制定的背景、目的和可能的影响,也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使得他们难以给出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如果能够广泛务实地征集快递企业、快递员工、配送驿站、社会公众的意见,可能就会避免产生今天的争议。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 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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