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重磅发布丨网络剧发行经纪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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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剧发行
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正式全面发放
2022年6月1日起,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正式全面发放。
为落实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实行一个标准一体管理要求,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发文明确将国产网络剧片审查纳入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符合条件的国产网络剧片需要取得相关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发行许可才能播放上映。
那什么是国产网络剧片?2022年6月1日之后,国产网络剧片是如何管理?哪些国产网络剧片需要取得发行许可?已经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影发行许可证》,在互联网播出还需要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吗?
经纪机构管理
《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的十大规范
5月3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提供经纪服务作出相关规范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经纪机构、经纪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的十大规范
1.经纪机构业务宣传管理规范
《办法》第五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进行虚假、欺骗或者引人误解的业务宣传。
2.经纪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经纪服务管理规范
《办法》第九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为未成年人提供经纪服务,应当事先征得其法定监护人同意。不得以恐吓、诱骗或者收买等方式为未成年人提供经纪服务。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在为未成年人提供经纪服务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合法权益,不得组织未成年人从事危害其身心健康的活动。
3.经纪机构提供经纪服务节目内容管理规范
《办法》第十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不得为服务对象参与含有下列内容的节目提供经纪服务: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或者破坏宪法、法律、法规实施,歪曲、否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 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虚无主义;
(三)诋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革命文化、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五)违背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
(六)危害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宣扬淫秽、赌博、吸毒,渲染暴力、恐怖,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宣扬基于种族、国籍、地域、性别、职业、身心缺陷等理由的歧视;
(七)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八)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
4.经纪机构经纪人员与服务对象人数配比规范
《办法》第十一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应当根据行业特性,合理配备满足业务需要的经纪人员,经纪人员与服务对象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100。
5.经纪机构对服务对象官方粉丝团、后援会等账号管理规范
《办法》第十二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加强对服务对象官方粉丝团、后援会等账号的日常维护和监督管理。相关账号应当经过经纪机构授权或者认证。经纪机构不得授权未成年人担任相关账号的群主或者管理者。
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引导和规范粉丝行为,不得组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等活动和集会。
6.经纪机构严格信息发布规范
《办法》第十三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不得发布或者雇佣营销号发布引发粉丝互撕、拉踩引战等有害信息,不得以打赏排名、刷量 控评、虚构事实、造谣攻击等方式进行炒作,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应援集资等方式诱导粉丝消费。
7.经纪机构对服务对象代言广告规范
《办法》第十四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依法对服务对象代言的广告进行审核,不得为内容违法的广告合作提供经纪服务。
8.经纪机构纳税义务规范
《办法》第十五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依法纳税,如实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履行纳税和代扣代缴义务。
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督促、提醒、协助服务对象依法纳税,自觉抵制以偷逃税为目的或者可能导致偷逃税的不规范签约方式。
9.经纪机构对服务对象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发现服务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予以制止,视情节轻重采取停止营销、暂停经纪服务等措施,并及时向有关节目制作机构、播放机构通报和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10.经纪机构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 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导致“饭圈”乱象,发生数据造 假、违背公序良俗、败坏行业风气等问题,广播电视行政部 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依法依规予以记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