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故居(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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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摄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陋室公园)
依山傍水绿几重,苔痕草色一径青。
陋室数间“铭”后世,常使寒士意气生。
陋室位于安徽和县。为唐代长庆四年(824),著名诗人刘禹锡任和州刺史时的居所。
刘禹锡(772-842),字梦得,洛阳(今属河南)人,唐朝文学家,政治家,唐代中晚期著名诗人,有“诗豪”之称。贞元九年(793)登进士第,曾任监察御史,是王叔文政治改革集团的一员。后因王叔文事贬为朗州(今属湖南)司马。元和十年(815)召还,又贬连州刺史。刘禹锡仕途坎坷,屡遭贬谪。在和州任上,既无实权,又无钱财,只好筑此“陋室”居住。并写下了千古名篇《陋室铭》,请人刻碑立于门外:“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曰:“何陋之有?”。 这篇构思巧妙、寓意深刻的《陋室铭》,表达了作者高尚的节操和安贫乐道的生活情趣,也激励着后代贫寒学子为实现人生价值而用功。
自唐代以来,明代、清代都对陋室进行过扩建和重建。1986年,省、县拨款修葺,并建空花围墙一道。门庭“陋室”二字为诗人臧克家所题。《陋室铭》碑由省书法家孟繁青仿柳体书刻。室前有石铺小院和台阶,苔藓斑驳,绿草如茵,室后有小山,名仙山,林木葱茏;屋前有小湖,名龙池,碧波如洗。1988年,县里又投资近百万元,围绕陋室的“仙山”、“龙池”一带,建成一座“陋室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