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小学的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
(2018-12-21 15: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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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小学的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
内容摘要:教育督导和评估是促进基础教育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和可持续发展及其教育改革的动力和保障。偏远农村小学更应树立正确的教育督导观念,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创新实践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
关键词:教育督导与评价
教育工作,是我们国家的“立国之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章《教育基本制度》的第24条确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这是在我国,也是在全世界教育史上,第一次将教育督导作为一个国家的基本教育制度写进过国家法典。同时,评价制度对教育教学活动具有导向和激励作用,新的社会需求、新的人才培养观念以及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发展目标,都要求建立科学、多样、灵活的,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社会对各类人才要求的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要想保证现今素质教育的发展,必须要有一套好的运行机制,包括有效的导向机制、有力的制约机制、科学的评价机制、广泛的社会参与机制。经验说明教育督导与评价正是这些机制能够健康运行并产生强大效能的有效办法,成为推动实施素质教育的的有力杠杆。
一、我市督导与评估现状
我市从2004年开始实施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制度,到2008年,首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己圆满结束。从2009年起将开展第二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在首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过程中,市评估考核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对全市12个县市区政府和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评估考核,先后有耒阳市、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被评为优秀,南岳区、衡东县、祁东县、常宁市、衡山县被评为良好,其它县市区为合格。全市首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强化了党政领导的重教意识,促进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落实;强化了财政保障作用,促进了教育投入的依法落实;加大了资源整合力度,改善了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强了教师队伍的建设,教育教学整体水平得到了提高;促进了县市区教育发展,使各县市区顺利通过了首轮省“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对我市教育的全面发展和提升特别对县市区教育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促进作用。
二、加强农村小学教育督导评价的必要性
教育督导和评估是促进基础教育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和可持续发展及其教育改革的动力和保障。特别是偏远农村小学更应该树立正确的教育督导观念,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农村小学在校学生很多是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和父母缺少沟通,学生思想状况波动很大,如何有效地对农村学校进行督导,加强学校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促进农村小学在特殊条件下的健康发展,是我们亟待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加强对农村小学的教育督导评价,这对促进农村小学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开展对农村小学教育督导与评价的创新性研究,能对学校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
开展农村小学教育督导与评价的创新性研究,加强对农村小学的教育督导与评价,对提升教师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教师的业务经常性进行督导评价,使教师认识到提升能力的重要性,自觉地加强学习,积极地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不断接受最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这对提高学校的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开展农村小学教育督导与评价的创新性研究,加强对农村小学的教育督导与评价,对学校领导的领导力和办学水平更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对学校进行有效地督导评价,才能不断地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把最前沿的管理模式加以应用,促进农村小学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
三、在教育督导评估中,农村小学如何抓住机遇,锐意改革,坚定素质教育理念,全面提高素质教育教学质量,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 重新理解教育督导与评价的内涵。
对于教育督导和评价,很多人都认为是政府对教育的评估行为,并没认识到作为办学主体的学校在教育督导与评价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主体作用。
学校既是政府的教育机构,又是办学的独立法人实体。拥有对学校规划、教学质量控制、人事聘任、财务管理等确定和实施管理的办学自主权。同时,又必须严格的遵守教育法规和教育方针,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习的基本权利,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教育规律,促使其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在现有的水平上为其创造最佳的条件和环境。因而,学校不仅仅是被动的接受教育督导与评价的检查对象,更应该是教育督导与评价的参与者和实施者。只有正确的定位自己在教育督导评价中的位置,才能有效地规范督导行为并发挥自身在教育督导与评价中的积极作用。
(二)、全面实施教育督导,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科学、人性化的发展。
农村小学在办学观念上存在模糊认识,多年来,一味依赖政府,认为政府是把握办学方向的主导者,学校只是承担教育教学的任务,往往只注重教育成绩。被动的接受政府的督导检查,只注重资料的整理,档案的建设。在检查中资料才是学校的责任。资料合格了,教育督导工作也完成了。
学校并没有完整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更谈不上科学性。建设科学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我认为应该先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在当地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建立健全以校长为首,骨干教师为成员的教育督导队伍。校长既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又是执行上级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者。其所承担的职务是双重的,一方面既要对政府办学行为负责,另一方面又要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校长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水平直接影响一所学校,甚至是一个地区的教育发展。因此,建立以校长为首的教育督导队伍是保障、规范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的关键。
2、依法督导,提高督导者的政策水平。与基础教育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都是教育督导工作的依据。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仅是对每一位督导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也是其能否在教育督导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的重要保证。学校建立的教育督导队伍成员,首先必须具备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教育发展趋势,既不生搬硬套法律法规,应当有针对性,灵活性和创造性地促进法律法规的实施。在实际操作中规范教师的施教行为。
4、学校要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学校和责任督学共同制定督导工作评估监督机制,建立责任督学意见、建议交办、整改、报告制度,确保督导工作的长期高效开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学校要专门设置“责任督学工作室”并挂牌,提供办公设施,让督导工作制度上墙,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常规工作。
5、在责任督学督导工作开展之前,学校要召开全校教师大会,让全校教职员工明确督导工作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并积极完善学校各项工作,责任督学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经常性指导;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进行整改;对学校以下事项实施经常性的督导: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招生、收费情况;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校交通安全情况;食堂、食品、饮水及卫生情况;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6、以特殊背景下的农村教育督导的创新性研究为基本内容,不断转变督导观念,制订切实可行的督导计划,不断完善督导模式和督导方法。在督导过程中,加强对学校领导、教师的思想引领,帮助学校把握发展全局、找准定位、提升内涵,变鉴定性督导为发展性督导,帮助学校充分挖掘学校自身优势,力争实现学校自主发展、内涵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形成各自办学特色,不能千校一面。
7、对学校及时评价、跟踪监督。在督导过程中,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进行评价,由于责任区督学和学校领导教师平时在业务上都有交流,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能碍于情面,蜻蜓点水,不好意思深刻反馈,为此,督学要克服这种思想,本着对学校发展负责的态度,及时、全面地反馈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整改;对教师师德师风、教学要定时评价,展开自查座谈,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对教育教学质量要形成多元化评价,开展由政府、学校、家庭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对学生的评价要注重发展性。
(三)、农村小学学生教育督导与评价方式的创新之想
农村小学留守儿童和贫困儿童居多,我认为督学与学生评价方面不能单从学校进行,而要是“结合村镇、联系家庭、拉近家长”。教育督导评估是从教室到家庭的全面评估,教育督导人员要了解当地情况、家长的需求,了解学生的价值观、人才观和发展观,以及对教育改革的态度、认识和要求。积极动员家长、村镇参与教育督导评估,充分调动家长参与教育督导评估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协调教育内外关系为实施素质教育评价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拓宽留守及贫困学生学习、发展的有效空间,关爱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建立学生、教师、家长、村镇和帮扶人员等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督导评估制度,以多渠道的反馈信息促进发展。
一切的督导与评价工作都是为实现我国素质教育的发展而展开的必要手段和方式。在实施督导评价工作中,我们应注意:教育督导与评价不能只督政府而不督学校校长;不能只督学校硬件建设、环境状况而不督软件设施、学校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人文性;不能只督政府、学校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而不督教师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以及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与发展。同时,更要在实践中深入研究,摸索出符合农村小学情况并行之有效的教育督导与评价制度,通过督导评估考核,早日实现“和谐农村校园”!
参考文献:
1、《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教育规划纲要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7:129-132
2、 向宏业.《湖南教育督导制度构建》[M].长沙:湖南科技技术出版社,19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