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普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19-03-07 09:58:28)分类: 语言文字 |
望江县推普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充分发挥普通话在提高劳动力基本素质、促进职业技能提升、增强就业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到2019年底,现有贫困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和贫困家庭新增劳动力人口应全部具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沟通交流能力,形成普通话交流语言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健全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将普通话普及率提升纳入县扶贫、教育等部门扶贫工作绩效考核,列入各乡(镇)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主要工作任务,力求实效。
(二)坚持目标聚焦,精准发力。聚焦普通话普及率低的乡(镇)和青壮年劳动力人口,将普通话学习掌握情况记入贫困人口档案卡,全面消除因语言不通导致无法脱贫情况。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县贫困人口语言文字使用现状,制定具体推普措施,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统筹安排普通话培训所需人员和经费,确保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四)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发展。结合县人社部门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把推普工作融入其中,力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语委牵头,县教育、扶贫、人社等部门积极配合,成立望江县推普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通力协作,共同完成推普脱贫任务。
(二)做好摸底统计。2018年3月8日—5月20日,县级各部门要完成本部门18—50周岁普通话未达到三级甲等人数统计并登记造册,各乡(镇)以村为单位统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18—50周岁普通话听说能力不强、交流不畅人员数和辖区公务员普通话未达到三级甲等人数并登记造册,县教育部门负责统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3—6周岁学前幼儿基本数及教师普通话等级不达标人数并登记造册。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统计表纸制版加盖公章后报县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电子表发送至邮箱576952420@qq.com。
(三)组织开展青壮年农民普通话培训。适量购买一批普通话培训教材,印发一批讲义,免费发放培训学员。根据我县实际,分别于2018年下半年,举办推普脱贫培训班,由县语委办协助组织师资,各乡(镇)、村(居)委会协调组织村(居)民集中参加普通话专题培训。
(四)同步推进职业技术培训与普通话推广。县人社部门要将普通话推广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切实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职业技术技能水平,提升就业竞争力,促进就业脱贫。
(五)切实发挥公务员示范引领作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加强公务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和应用能力培训。由县语委于2018年举办2期基层公务员培训班,对不具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沟通能力的基层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力争2018年所有在职干部均具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
(六)大力实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在学校大力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规范标准宣传力度,强化校长、教师和学生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意识,将普通话作为师生交流学习通用语言,力争2018年5月前培训一批语言文字骨干教师。
(七)严把教师语言关。县人社、教育部门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教师普通话等级要求录用新教师,已录用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等级标准。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推普脱贫攻坚工作,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建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推普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建立专卷,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国家语言文字评估验收标准开展工作,确保2018年我县普通话普及率达到90%以上并顺利通过省级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验收。
(二)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推普脱贫攻坚工作“以党政机关为龙头、学校为基础、新闻媒体为榜样、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方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借助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横幅等介质大力宣传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积极倡导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三)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部门将推普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推普脱贫攻坚行动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划拨到位,确保推普脱贫攻坚行动正常开展。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本部门、本系统推普脱贫攻坚行动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