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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的草根金融:“地下钱庄”

(2022-04-06 16:29:47)
非法的草根金融:“地下钱庄”

非法的草根金融:“地下钱庄” 

 

 

  

中国的“地下钱庄”历史渊源,早先出现于宋代,始称“钱铺”或“银铺”。而真正具有银行化功能的钱庄,出现于清朝的乾隆和嘉庆年间,到了道光年间,由于两次鸦片战争,中国白银大量外流,更助长了钱庄向商业银行的转化。中国社会现代社会意义的“地下钱庄”,基本上已偏离了历史上钱庄的良性作用(担负起民间资金往来的对冲和调剂作用),其非法性地侵袭体制改革的不足和漏洞,凭借现代化手段服务于体制转型期产生的资本外逃和洗钱活动,已沦为典型的犯罪工具。分析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现代社会“地下钱庄”产生与发展的原因,研究其组织结构及活动规律,探讨遏制之的相应金融措施,具有现实的意义。

  

  一、地下钱庄产生与发展的原因分析

  

  “地下钱庄”作为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注册的非法营业机构,近几年在中国的东南沿海地区大量出现。其智能化、组织化、复合化程度之高,其预谋性、计划性、隐蔽性策略之强,其影响面、侵害面、涉案值范围之大,均令人咋舌。综观中国沿海地区地下钱庄的产生与发展,其原因可分析如下。

  1.地下钱庄是社会转型期非制度化整合机制作用的产物。目前,我国处于体制转型期,由于政策性分化大于市场性分化,集团性分化大于阶层性分化,从而导致社会整合明显落后于社会分化。这种状况使大部分仍被原体制因素束缚的群体产生强烈的不公平感和相对被剥夺感。另一方面,随着原体制内各级各类组织自主权的扩大和组织利益的独立化,原有行政级别和身份系列的等级性要素在新的社会分化中的作用大为减弱,正向自身发展、自谋福利的集团性利益格局转化。由于上述两方面合力的影响,使中国社会在原体制下单一的行政整合机制的效能不断下降,而体制外新生组织和群体大量涌现,自治组织和民间性团体在社会整合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转型期的社会失范和无序现象增多,社会摩擦和冲突加剧,不稳定因素递增,于是,其他一些非制度化的整合机制开始自发地填补空白,“地下钱庄”的出现就是这种并存局面的产物。

  2.地下钱庄是东南沿海地区特殊的“结构性力量”造成经济金融断裂带的产物。所谓特殊的“结构性力量”系指体制转轨期全国性范围的“金融压抑”情况下东南沿海地区大量性的金融释放。此外,中西部地区市场机制虽不发达但对利益的追求从未停止过,始于20世纪80年代兴于90年代的中西部股份制改造,由于对利益的追逐,大量资金流向了东部;同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出现,以其灵活的经营机制和先进的金融工具创新能力对地方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是金融政策对非银行机构的审批、设置、政策调整明显倾向于东部地区,进一步造成资金等要素资源的东移。一方面是中西部实物资本凝固化,另一方面是货币化与金融工具多样化非平行发展的方式造就了这样一种奇特现象:东部沿海地区的实物资本和土地资源的规模在新的金融形式下得到迅速放大,其金融化的扩张速度又在更大规模上支持了投资规模的扩大,引发了经济金融的断裂

  1)实物生产与消费的断裂。截至2004年年底,10万亿元城乡居民储蓄的60%集中在不到10%的高收入者手中;而高收入者的储蓄中有很大部分财富来源不明,难以或不愿将储蓄在国内市场消费,需要寻找途径转移到国外

  2)实物资产与金融资产的断裂。在一种经济体系中,实物资产与金融资产必须平衡,金融体系的可信度和稳定性归根到底是以相信货币资产最后能变成实物为基础的,虚拟财富在倒置的金字塔上究竟能维持多大水平,有赖于它有多大能力从金字塔的下层资产中取得的收入。与物质财富增长而不相适应的金融交易过度性疯长,实际上就是用纸币重新分配社会的物质财富,标志着东南沿海地区进入一个从追求经济增长而转向追求财富分配的断裂时期。 

  3)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链条的断裂。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银行信用和以厂商为代表的商业信用的相关特性使金融体系具有天然的内在不稳定性。因为作为厂商的借款人有三种:避险性借款者;投机性借款者以及蓬齐借款者(借款者将无限期地滚动负债,用所借款来偿还利息与本金。——编者注)。三种借款人风险不同,避险借款者最小,蓬齐借款者最大,在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扩张高潮中,厂商的债务与其本身资产净值之比上升,逐渐从“抵补性借款者”向“投机性借款者”甚至“蓬齐借款者”转变,一旦厂商“蓬齐对策”难以为继,信用链条就立即断裂。

  4)对外支付和对内支付链条的断裂。从本来意义上讲,在抑制环境下,面临购买力风险的国内各种经济主体总是极力寻找机会把资本转移到相对安全的投资场所,具有资本外逃的客观必然性和内在冲动力,一旦遇有金融释放如资本账户开放等,就正好为资本外逃提供了极好的机会,沿海地区大量的金融释放从而扩大了资本流出自由化的风险。更为可怕的是:沿海地区在上述情况下还出现了严重的对外支付和对内支付链条的断裂,一方面是国有商业银行系统不良贷款高达30%,相当于自有资本金4倍之多,而另一方面却是对城镇居民储蓄的“硬负债”不断增加,二者产生了极不对称的发展均势。此外,金融释放也使沿海地区的经济过分依赖外资(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引资国家)。但从国际收支情况看,外汇储备与短期债务比例、外汇储备支持进口时间、经常项目逆差与GDP比重、外汇储备增长率与GDP增长率、外国直接投资加经常项目逆差与GDP比重以及外债与GDP比重等6项指标均已超过国际警戒线,其偏离常态的严重性埋伏了对外支付链条随时断裂的风险隐患。

  3.地下钱庄是东南沿海地区特殊的人文社会环境催生的畸形产物。东南沿海地区特殊的人文社会环境造就了特殊的“五缘”关系(亲缘、地缘、神缘、业缘、物缘),促进了国际资本的大规模流动。首先是海外华人资本向大陆的大量注入。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2002年仅纽约市就约有7.5亿美元汇入祖国大陆,全美每年汇入福建省的约有10亿美元,相当于福建省全年财政收入的1/5。其次是不少国内资本向海外的流出。由于海外华人社会形成中有部分是非法移民,在“树挪死、人挪活”和“海外淘金”观念主导下,近几年“偷渡客”现象大量发生。据福州侨乡调查的不完全数据,20002002年平均每年偷渡费高达54亿美元。这些费用除部分落在国内蛇头手上外,大部分流向国外蛇头。第三是公职人员腐败犯罪者利用华人华侨的“五缘关系”合法转移赃款于海外,通过海外姻亲的银行户头转账给留学国外的子女,通过海外存款于他国银行。第四,作为地下钱庄这个非法的金融机构,其自身也是依赖“五缘关系”而生存和发展的,与其说“五缘关系”是地下钱庄的催化剂,不如说地下钱庄是“五缘关系”的寄生虫。近几年有着“五缘关系”的地下钱庄活动愈演愈烈,经营范围遍布多个省市,出现了跨市、跨省、跨境作案,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黑钱高达2000亿人民币,其中走私收入洗黑钱700亿人民币,官员腐败收入洗黑钱500亿人民币。  

 

  

  

 

         ——2006年第9期《新华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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