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价值观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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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是儒道两家共同的本体论观念,两家都把道视为意义世界的终极依据。从这样的本体论出发,两家都把道看作价值的本源,把求道当做最高的价值目标。道是真实的本体,求道就是求真。
道家所说的道,一般是指天道,表示一种理想的、超验的精神境界,比较强调道“自在”的意义。道家创始人老子首先把“道”与“真”联系在一起,认为真是道的本质规定,是对道的摹状,是对道所作的价值判断,表明道是判断真实性的准则和尺度。
老子所说的道之真,既指事实意义上的真,也指价值意义上的真。庄子把得道之知叫做“真知”,把得道之人叫做“真人”。所谓真人就是进入天人合一、与道为一的境界的人。真人与俗人的区别在于,惟有真人的人生才是“精诚之至”的人生,没有半点虚 伪。贵真就是崇尚道之真,追求道之真,归依道之真。真人去掉一切人生的假面具,没有半点矫揉造作,他敢哭,敢怒,敢笑,敢爱,敢悲,真正是在性情中之人。
道家特别重视人类内在品格精神,特别关切终极价值。他们的价值观带有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在他们的价值观中,包含着现实批判主义的因素。他们对道之真的向往,也是对公平、正义的向往。他们把道作为衡量社会合理性的最高标准。由于对现实社会抱着批判主义的态度,一般来说,道家对政治没有热情,对功名不感兴趣,甚至远离朝廷,鄙视权贵,宁愿选择闲云野鹤般的生活方式。
在道家贵真的价值取向中,理想与现实是对立的。因此,他们求道之真的途径不是现实的、经验的,而是理想的、超验的。在道家的学说中,道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认识对象,而是领悟的对象,因此求道的途径与求知识的途径不能一样。老子明确地把“为学”与“为道”区别开来:“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为学是求关于事实的知识,当然要采取经验积累的办法;而为道是求关于价值本体的知识,不能采取经验积累的办法,而应当采取排除的方法,即排除有违于价值原则的错误观念,树立道家所认可的价值观,这是其一;其二是通过精神境界提升的途径,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境地。所谓“无为”,就是排除种种不符合“道”的私心杂念;所谓“无不为”,就是与道为一,获得对于道的精神自由,运用道的原则为人处世。老子看到价值的认识与事实的认识之间的区别,这是正确的,也是深刻的,但他把二者对立起来,很容易导致虚无主义和神秘主义的倾向。道家后来之所以演 变出道教,这是重要原因之一。
孔子的后学思孟学派一方面继承孔子在人生实践中求道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则从“道德形上学”的角度论证价值本体的至上性、终极性。他们把“道”与“诚”联系在一起,把孔子的人道观念提升到天道的高度。在儒家思想体系中,“诚”和“真”是同义语,求“诚”也就是求“真”。他们把终极价值的实现分为两个层面:理想层面和现实层面。在理想层面的圣人,进入与道合而为一的最高境界,取得了精神上的绝对自由。
二、求善与求美
求真是对终极价值的关切,然而真善美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求真必然涉及求善和求美。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善是对道德价值的关切,美是对艺术价值的关切。所谓“善”,是指主体需求同社会存在的必然性相符合并且得到满足;所谓“美”,是指主体需求同自然存在的必然性相符合并且得到满足。社会存在是人化了的存在,“善”表示人类社会自身的和谐,同人们之间的利害关系密切相关;自然存在是客观的存在,“美”表示人与自然客体之间的和谐,同人们之间的利害关系没有关系。儒家基于“求诚”的价值取向,求善、求美,但以求善为重点,注重理想与现实的结合;道家基于“求真”的价值取向,求善、求美,注重理想对现实的超越。
孔子明确地把善和美定位为价值追求的目标,提出“尽善尽美”的命题。在他看来,美与善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他很重视乐曲的美感效果,陶醉于《韶》乐,竟达到“三月不知肉味”的程度,并且发出“不图乐之至于斯也”的感慨。然而,他更重视美与善的统一,并且强调善高于美。在对艺术作品作审美评价时,他主张先善而后美,以美比德,以美陶冶道德情操。他认为,人们之所以欣赏自然美,乃是因为自然物的形象表现出与人的美德类似的特征。例如,“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孔子有时区分为形式美和内容美,把前者叫作“文”,把后者叫作“质”,主张把二者完美地统一起来,形成中和之美,既不能偏于“文”,也不能偏于“质”。他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为君子。”孔子有时也把美当做善的同义语,认为美就是美德,就是完美的人格,即君子。君子“里仁为美”,具体地说,就是具有五种美德:“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总之,在孔子的价值观中,美从属于善,善主导着美。他提出尽善尽美、文质彬彬、中和之美、里仁为美等观点,构成儒家价值理想的基本特色,对于中国 人的民族性质、民族心理形成极大的影响。
儒家从“道之诚”出发求善、求美,道家则从“道之真”出发求善、求美。老子从“道不可说”的本体论出发,不承认形式美的有用性。他指出,同“道之真”的理想境界相比,世俗世界中的形式美是不真实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如果过分地追求形式美,将背离“道之真”,扰乱人们的心智。老子从“道不可说”的本体论出发,也不承认道德规范的有效性。离开“道之真”的理想标准,单纯倡导世俗的道德规范,很容易导致伪善,所以说:“大道废,有仁义。……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认为,世俗世界中的所谓美、所谓善,只具有相对的意义,总是同不美、不善相对而言的。“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
追求真善美,归根到底还是做什么样的人、建立什么样的社会问题。儒道两家根据各自的价值观,设计了各自向往的理想人格和理想社会。理想人格是个体价值目标的实现,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叫做圣人。理想社会是群体价值目标的实现,儒家设计的是小康社会和大同社会,道家设计的是“小国寡民”和“圣德之世”。
首先,圣人是仁德的化身。孔子把“圣”与“仁”并称,程颐则明言:“圣人,仁之至。”周敦颐把“圣”与“诚”相联系,强调“诚者,圣人之本”。“圣,诚而已矣。”在圣人身上,充分体现真善美的价值,堪称完人。他尽善,尽美,尽诚,亲亲,仁民,爱物,集中了人类所有的优秀品格。
再次,在处理“出”和“处”的关系时,圣人奉行“邦有道则现,邦无道则隐”的原则。在中国古代社会,到朝廷中担任官职,叫做“出仕”,简称为“出”;不到朝廷担任官职,在家耕读,叫做“处”。儒家是主张出仕的,希望得到施展政治抱负的机会,对社会有所贡献,对民众有所贡献。子贡请教孔子:“有美玉于斯,韫椟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孔子的答复是:“沽之哉!沽之哉!吾待贾者也。”儒家不反对出仕,但不以此为目的,并不是无条件的。是否出仕,要看能否实行君子之道。如果朝廷奉行君子之道,当然可以出仕;反之,就应该拒绝出仕。但圣人无论是出仕,还是处家,都不放弃行道的责任,不推卸对社会的责任。用孟子的话说,叫做“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叫做“虽大行不加焉,虽穷居不损 焉,分定故也。”
最后,在处理德才关系时,圣人把德摆在首位。
圣人也是老子敬慕的理想人格,他对圣人的描述是:“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庄子把老子敬慕的圣人引申发挥,又提出至人、神人两个观念,其实不过是从不同角度对圣人的描述而已,进一步凸显道家理想人格的特色。道家塑造的圣人形象与儒家有很大的不同,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圣人是“与道为一”的逍遥之人。圣人神游“无可有之乡”,心寄“无物之初”,乃是道的化身。方东美在比较儒道两家的圣人观时指出,儒家的圣人是“时际人”,给人以历史感、现实感;道家的圣人是“太空人”,给人以超越感,仿佛从高空远观地球。圣人与道合为一体,精神上无拘无束,自由自在,进入逍遥的境界。“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辨,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其次,圣人是超凡脱俗的散淡之人。儒家的圣人与众人同类,因而主张“超凡入圣”;道家的圣人是逍遥之人,与众不同,因而主张“超凡脱俗”,即摆脱世俗观念的束缚。
再次,圣人是“由技进道”的高超之人。庄子用“庖丁解牛”的寓言,肯定了由“技”进于“道”的可能性。与此相关,道家对“才”的态度与儒家也不相同。儒家不排斥才,也不正面谈论 才。庄子则主张处于“才”与“不才”之间。
由上述可见,儒道两家的圣人观有很大的区别。实际上,正是由于这种区别,才构成儒道互补关系,共同影响着中国人的民族性格。如冯友兰所说:“儒家墨家教人能负责,道家能使人外物。能负责则使人严肃,能外物则使人超脱。超脱而严肃,使人虽有‘满不在乎’的态度,而却并不是对于任何事物都‘满不在乎’。严肃而超脱,使人于尽道德的责任时,对于有些事,可以‘满不在乎’。有儒家墨家的严肃,又有道家的超脱,才真正是从中国的国风中培养出来的人,才真正是 ‘中国人’。”
从各自的圣人观出发,儒道两家设计了各自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儒家设计的理想社会是大同之世和小康之世。关于大同之世,《礼记·礼运》写道:“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养,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为大同。”
老子设计的理想社会是“小国寡民”,庄子比老子更为极端,认为“小国寡民”还不够理想,他设计的理想社会是“至德之世”。在他们描述的社会里,人民的生存得到很好的保障,“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含哺而熙,鼓腹而游”;人与自然和睦相处,与动物和睦相处,与他人和睦相处;没有交往也没有冲突,没有君子小人之分,大家和平相处,从来也没有战争的发生,无疑是道家式的小康社会。道家不像儒家那样积极倡导群体观念,但他们明确地表示反对危害社会群体。如果人人都不危害社会群体,社会群体自然而然就安宁了。庄子认为儒家到处进行仁义说教,努力维系社会群体,未必能收到良好效果。两条鱼在即将干涸的车道沟里“相濡以沫”,不如谁也不管谁“相望于江海”。从表面上看,道家似乎并不积极地维系社会群体,其实,他们运用“无为而无不为”的逻辑,以独特的方式表达了维系社会群体的美好意愿。在维系社会群体这一点上,儒道 两家可以说殊途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