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规定
1.1
严格按照单证作业。
1.2
注:驳船装船须严格按照“装船配载图”(船方提供) 作业。
1.3
严格遵守船上作业相关规定。
1.3.1
严禁在无护栏、无舱边绳的舱口边缘行走(特殊情况系安全带除外)。
1.3.2
严禁在舷梯上跳跃、追逐、打闹。
1.3.3
严禁擅自操作船上设备。
1.3.4
严禁擅自进入船方生活区、驾驶室。
1.3.5
严禁携带任何船上物品(船上废弃物、设施等) 下船。
1.3.6
在驳船上作业期间,须按要求穿戴救生衣。
1.4
严禁未获授权或在培期间签署任何单证。
1.5
严禁擅自处理事故、擅自倒柜。
1.6
严禁使用他人进港证登轮。上下舷梯,须主动出示进港证,配合安保部、船方检查登记。
1.7
上下舷梯、加固桥爬梯须遵循“先上后下、单向通行”的原则,上、下舷梯单向通行一次不得超过舷梯额定载重人数,上、下舷梯不可双手持物,需用手抓牢舷梯护拦,排队上、下船,不可抢行,不得在舷梯上跳跃、追逐、嬉闹,注意防滑。上下舷梯前,须确认舷梯已平稳、扶手已固定、安全网已挂好,如舷梯端部使用踏板,通过时须确认安全。
1.8
作业人员上下驳船须乘坐吊具或载人笼。
1.9
注:8#泊位、固定吊、门机作业人员上下驳船可从船边网处上下。
1.10
舱盖已打开、舱口无防护措施的(无护栏、无法拉舱边绳等),相邻贝与已开舱舱口同侧禁止进行拆打加固、开锁等作业。
1.11
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须及时提醒岸桥司机或报告作业领班。
交接班规范
2.1
根据队长的作业安排,确认接班位置。
2.2
准时到达停车场,乘坐交通车现场交接班。
2.3
交接班须在作业现场进行,严禁提前离岗。交接内容包括对讲机、单证、作业相关信息及注意事项。
2.4
下班船上助理须在指定候车点等侯交通车。
操作规范
3.1
作业前准备
3.1.1
船舶作业须在预计靠泊时间(ETB) 前、驳船作业须在驳船靠泊前,带齐工具到达作业区域。
3.1.2
检查对讲机电池,如有必要及时报告班长安排更换。
3.1.3
参加班前会,了解作业重点、特殊作业、作业要求(通过查看作业单了解需拆打加固、箱顶开锁、码头拆装锁头等作业情况)。
3.1.4
清点本作业线船上人员是否到齐,如未到齐及时报告班长。
(1)
船舶作业人员配置: 装卸船相同,共5 人,分别承担船上助理、加固工、爬高手、锁销工的工作职责。
注: 遇有摆锁船,船下1名锁销工须上船协助船上摆锁、打加固等工作。
(2)
驳船作业(岸桥)人员配置: 装卸船相同,共3人,分别是1名船上功理、1名爬高手、1名锁销工。固定吊船上人员配置:装卸船相同,共5人,分别是1名船上功理、2名加固工、2名锁销工。
3.1.5
调整对讲机,确保与机械司机、船下助理在同一频道并试通话。
3.1.6
预审作业单证,了解特殊作业要求,并严格按照单证要求操作;班轮作业前与单船作业领班确认作业顺序。
3.1.7
注: 特殊作业包括特殊箱作业(危险品柜、冷冻柜、三超柜、平板柜、油罐柜、左右开门柜等)、改单作业、海关未放行箱(单证标识STOP) 等。
3.1.8
驳船作业前,核对船名是否与作业单证匹配,与单证不匹配不得开工:
3.1.9
驳船卸船前,与船方确认卸船箱位置,按照单证箱号卸船。
3.1.10
驳船装船前,与船方确认装船顺序并索要“装船配载图”(加盖船章),同时告知中控发柜顺序。
3.1.11
注: 与船方确认装船顺序时,尽量与船方协商将同层箱等高列紧靠配载,同时避免卡垄作业。
3.1.12
驳船装船前,认真审核船方配载,发现有超高现象,要求船方调整配载,如船方未按照要求调整配载,立即报作业领班。
3.1.13
注:船舱宽度≤7.5M(三排)时,装空箱高度≤宽度,装重箱高度≤宽度-1;船舱宽度≥10M(四排)时,装空箱高度≤宽度+1,装重箱高度≤宽度。
3.2
装卸船作业
3.2.1
保持与机械司机、控制中心、作业领班、班长的有效沟通,及时反馈异常信息。
3.2.2
人员(爬高手或驳船船上作业人员) 乘坐岸桥吊具上架、载人笼上、下船时,须系牢安全带、放好工具、站稳扶好。
注:吊具上架每次搭乘最多2人、载人笼每次最多搭乘3人。
3.2.3
作业过程中,督促爬高手及时捡、摆锁销,并放置到船方指定位置,舱内摆放(捡)锁销或连接器时必须确认两人同行,并在岸桥落柜前观察好落柜区域的工人动态并提醒注意柜的动态。
3.2.4
作业过程中,须确认目标箱锁销(需人工闭锁的除外)已完全锁好或打开后,方可发出下一个指令。
3.2.5
船舶及驳船装船时,装船箱号、位置须与配载计划一致。发现目标位无法装船,报告作业领班或控制中心处理。跟踪、确认每个柜落位与作业单相符,不得擅自混装作业。
3.2.6
船舶卸船时,按照单证位置作业。发现单证位置箱号与实际箱号不符,报告作业领班及控制中心处理。作业中及时提醒司机调整吊具尺寸。
3.2.7
驳船卸船时,提前通知船下助理箱门方向,以便调整拖车; 装船时,如船方指定箱门朝向,须提前通知船下助理。
3.2.8
驳船卸船作业遵循“由船艉向船艏、陆侧向海侧逐位逐层进行”的原则;驳船装船作业遵循“由船艏向船艉、海侧向陆侧逐位逐层进行”的原则。
注:驳船倾斜时,可采取陆、海侧交替装或卸的方式。装船作业时,应尽量调整装船次序,以便等高列紧靠摆放,同时避免卡垄作业。
3.2.9
站位规范
(1)
作业人员站位须避开吊具运行路线,注意自身安全。
(2)
船舶作业时,船上助理应站位于箱门一边(箱门侧无走道及其它特殊情况除外)可清晰观察到作业全过程的安全位置,与作业路(ROW)至少间隔2 个路(ROW)。不得遥控指挥,不得坐、倚靠护栏、箱体等,注意舱口、梯口作业环境,并安全站位。
注: 助理应站位于加固桥或过道(有固定护栏) 上。无固定护栏时,助理可站位于邻贝。
(3)
船舶作业拆打加固时,要主动避让吊具,严禁立体交叉作业,与吊具的作业箱位置保持两个路(ROW)以上的距离。
注: 加固工作业时,应站位于加固桥或过道(有固定护栏) 上。无护栏时,相邻贝舱盖打开不得拆打加固。海陆两侧边路拆打加固时,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带(与船体牢固生根)。
(4)
爬高手箱顶捡锁时,需指挥岸桥吊具移开作业路(ROW)至少2个路(ROW)。
(5)
船舶作业时,爬高手站位距离吊具升降区域至少2 米,并在岸桥司机视线范围内。
(6)
驳船作业时,船上助理、爬高手应站位于与作业路(ROW)间隔不少于5 米,可清晰观察作业全过程的安全位置,并在岸桥/门机司机的视线范围内。
注: 船上装卸过程中,同贝及相邻贝位的相邻侧,禁止摆捡锁作业。
3.2.10
作业检查
(1)
作业过程中,须提前检查作业区域情况,特别是岸桥司机盲区作业,发现异常及时提醒岸桥司机或作业领班。
注: 异常情况包括船体及设施残损、箱体残损、影响作业的船上设施(吊机、灯罩等)、冷冻柜电缆、箱号、箱型有误,位置不对,危标等级不符等。
(2)
卸船时:甲板卸柜原则采取逐层或梯形卸箱工艺(除非控制中心特殊作业要求)。加固拆除时,海陆两侧保留一个路(ROW)加固,海陆侧最外侧两个路(ROW)必须逐层开锁,逐层卸柜。
注:驳船卸船时,开锁工作由船方负责。
(3)
装船:甲板装柜海陆侧最外侧两个路(ROW)逐层指挥岸桥司机装箱,除海陆侧最外侧两个路(ROW)其余位置装箱,原则上应采取逐层或梯形工艺装箱,尽量避免井口卡垄和单排直上操作。装船时,须检查确认目标箱的锁销是否完全锁好。
注: 装甲板第一层箱时,检查甲板锁是否按要求摆放。
(4)
装卸船过程中,严禁出现海陆侧最外侧两个路(ROW)高于相邻路(ROW)两层柜以上(≥2)的单排高柜场景。
(5)
双箱吊作业遵循逐层卸柜原则,以便开锁工人进行开锁作业,不得擅自进行“挖井”作业;拆打加固作业按照先中间后两端的顺序指挥工人拆除加固杆,关注中间加固杆的拆除情况,待小柜中间作业工人出来面对面确认完毕后方可指挥岸桥司机吊柜作业。甲板双箱吊卸柜作业时未与单船作业领班或泊位班长确认不得进行“挖井”作业。
(6)
驳船作业,发现船上犬只未栓牢,及时通知船方栓牢并报告作业领班。
3.2.11
箱体检查
(1)
根据作业单证核对箱型、箱号,检查箱体外观情况。
(2)
核实箱号时,以箱门箱号为准; 如箱门箱号缺失,按照残损箱处理。
(3)
卸船前或装船后,发现箱号及箱型与单证不符、箱体残损时,及时通知船下助理。
注: 驳船卸船发现箱体异常,须及时与船方确认。
(4)
发现严重残损箱须及时通知作业领班,严禁擅自作业。严禁指挥岸桥直接操作角件残损箱(CD箱)。
注: 严重残损箱包括严重变形(立柱、横梁、底板)、重箱破洞、角件残损、渗漏等。
3.2.12
船舶锁销箱作业
(1)
严禁双20'操作锁销箱。
(2)
卸船前,发现锁销箱(含锁销盒) 残损,及时通知作业领班。
(3)
卸船前,通知船下锁销箱数量及规格,以便指挥拖车对位。
(4)
装船前,与作业领班确认锁销箱数量、规格及装船位置。
3.2.13
船舶开关舱盖作业
(1)
开关舱盖前,须确保舱盖锁打开,妥当放置舱盖上加固材料,清空舱盖吊点区域内的锁销和加固材料等,检查舱盖周围有无异常(舱盖上有无滚动物,垂直上方是否有突出物体,舱盖锁是否打开,通风盖是否关闭)。如舱盖距离驾驶楼、船机太近(小于30CM)时通知作业领班,按其指令作业。
(2)
开关舱盖过程中,须与岸桥司机在同一频道保持有效沟通,指挥岸桥低速、平稳的完成操作。
(3)
开舱时,应遵循“先大后小”、“陆侧→海侧→中舱”顺序作业。
(4)
舱边无防护措施的,严禁相邻贝的相邻舱盖同时打开。
(5)
开舱后舱口无护拦必须安排工人拉舱边警戒绳,无法拉舱边警戒绳的,须在舱口海陆两侧爬梯入口处挂“禁止通行”警示牌;如果舱口无护拦,应站在海侧或陆侧平台指挥,需进入中间查看时,由临贝加固杆下面经过,查看时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带。
(6)
关舱前,须确认舱内箱高度不影响关舱。在无法确定的情况下通知作业领班和船方确认,并按其指令作业。
3.2.14
船舶岸桥跑大车作业
(1)
正常跑大车,岸桥跑大车之前,负责海侧及船上检查,检查无障碍后,通知岸桥司机、单桥理货。跑大车时对海侧进行监护。
注:正常跑大车由单桥理货发出最后跑大车指令。
(2)
特殊跑大车,岸桥跑大车之前,通知岸桥司机、单桥理货、现场领班。
注:特殊跑大车由现场领班发出最后跑大车指令。
(3)
岸桥跑大车时,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指挥跑大车人员。
3.2.15
爬高手箱顶作业
(1)
作业前,明确通知爬高手作业位置。
(2)
作业过程中,检查爬高手作业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佩戴安全带(生根于箱角件),必要时询问岸桥司机。
(3)
作业过程中,督促爬高手及时开关锁销、回收或摆放锁销。
(4)
作业过程中,须特别注意爬高手的站位。
(5)
箱顶作业时不能在箱顶坐、卧、休息、打瞌睡,严禁高空乱扔锁头、加固杆等物件。
3.2.16
加固工作业
(1)
作业前明确加固作业位置。
(2)
作业过程中,检查加固工作业是否规范,海陆侧边路作业是否按要求佩戴安全带(与船体牢固生根);海陆侧边路卸柜加固是否做到卸一层拆一层。
(3)
作业过程中,须注意加固工站位,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检查加固工是否避让目标箱,与目标箱位置保持两个路(ROW)以上的距离。
(4)
船舶作业过程中,督促加固工将卸柜多余加固器材回收、摆放到船方指定位置。
(5)
作业时不能在过道、贝位内等作业现场区域坐、卧、休息、打瞌睡,严禁高空乱扔锁头、加固杆等物件。
3.3
异常处理
3.3.1
岸桥故障时,及时报告作业领班。
3.3.2
对讲机故障时,及时通知班长更换,并报告作业领班。
3.3.3
锁销打不开时,及时知会岸桥司机、通知班长处理,并报告作业领班。
3.3.4
出现短、溢卸时,及时报告作业领班。
3.3.5
船方不配合作业、岸桥司机不听从指令等异常须及时报告作业领班处理。
3.3.6
驳船船员要求倒箱、协助开关舱盖等作业时,及时报告作业领班处理。
3.3.7
驳船作业过程中,发现船体倾斜须及时调整作业次序,倾斜严重时停止作业并报告作业领班。
3.3.8
驳船缆绳过紧或过松时,及时通知船方调整,必要时停止作业并报告作业领班。
3.3.9
发现驳船超吃水、超载、超TEU等应停止作业,并立即报作业领班处理。
3.3.10
发生误锁时,可借用船上或本码头的加长锁杆解锁,避免爬箱。没有长杆的情况下知会单船作业领班,按其指令作业,因排除误锁、锁杆无法正常开启锁柄等需徒手爬箱作业时,应使用双钩安全带,防止坠落造成伤害。
3.3.11
单排柜箱顶开锁或处理误锁时,为避免吊机故障、配合不协调出现事故,在单排柜开锁作业时,开好一个柜的锁之后必须乘吊具下箱,待此柜卸完后再上吊具返回箱顶再进行下一个柜的开锁作业。
3.4
作业收尾
3.4.1
清理作业现场,确保船上无作业工具等遗留。
3.4.2
归还对讲机等工具,将作业单证交给作业领班存底。
3.4.3
驳船下船后,清点本作业线船上人员,人员不齐时及时报告班长。
3.4.4
驳船作业完毕后,将“装船配载图"交给船下助理。
特殊作业规范
4.1
00G
(三超柜)、U/C(散件)作业
4.1.1
作业前,通知作业领班或监督到场指挥作业。
4.1.2
卸船前,检查箱体及货物外包装有无破损,绑扎是否牢固。
4.1.3
卸船前,协助作业领班或监督测量超限尺寸。
4.1.4
听从作业领班指挥,协助岸桥司机、船下助理完成作业。
4.2
RF(冷冻柜)作业
4.2.1
卸船,根据卸柜进度及冷冻柜拔电要求,通知船方拔除电源线。
4.2.2
卸船前,检查并确认电缆线已妥当放置于箱体线框内。
4.2.3
电缆线拔除2小时后不能卸船时,须及时报告作业领班。
4.2.4
装船后,应及时通知船方安排插电。
4.2.5
发现未及时插、拔电缆线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作业领班。
4.3
FR
(平板柜)作业
4.3.1
平板柜(端板放倒) 装卸船,通知作业领班使用超高吊架或绳吊作业。
4.3.2
卸船时,岸桥司机着箱闭锁后,指挥岸桥司机慢速起升30 厘米后停顿,确认绑扎连接旋锁全部处于闭锁状态后,方可发出下一个指令。
4.4
连体柜作业
连体柜作业须通知作业领班现场评估、指挥。
4.5
TK
(油罐柜)作业
4.5.1
TK(油罐柜)装车须使用带旋锁车架,一台车架仅限承载一个箱,仅允许单吊作业。
4.5.2
卸船前,提前通知船下助理更换车架。
4.5.3
5卸船前,检查箱体是否有残损、渗漏,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作业领班。
4.5.4
指挥岸桥司机低速、平稳操作。
4.6
DG(危险品柜)作业
4.6.1
卸船前,检查箱体是否有残损、渗漏,危标是否齐全、等级是否相符,或箱体有危标但作业单上未注明是危品柜等,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作业领班。
4.6.2
危品柜作业时通知岸桥司机该柜为危险品柜,并提醒司机要小心操作、轻吊、轻放,谨慎操作。
4.6.3
指挥岸桥司机低速、平稳操作。
4.6.4
船舶作业时,舱内危险品柜禁止双箱吊作业;甲板危险品柜只允许8/9级双箱吊作业。
4.6.5
驳船作业时,禁止危险品柜双箱吊作业。
4.6.6
危品倒柜尽量不要卸放码头边,可直接在船上进行倒柜;确实需要卸到码头边的危品箱需要做好隔离。
4.7
断梁柜作业
断梁柜作业须通知作业领班现场评估、指挥。
4.8
左右开门柜作业
4.8.1
开门柜严禁装在舱底。发现作业单配载在舱内的,立即报作业领班。
4.8.2
装船时必须现场指挥,确认路(ROW)与路(ROW)装柜位置的间隙是否够位,提醒岸桥司机谨慎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作业领班。
4.9
事故处理
4.9.1
事故发生后须立即报告作业领班,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4.9.2
协助现场监督、作业领班处理事故。
4.9.3
如实填写事故报告。
附:名词解释:
正常跑大车:指岸桥无需过船舶驾驶楼/船机/前桅/舷梯/烟囱的跑大车。
特殊跑大车:指岸桥过船舶驾驶楼/船机/前桅/舷梯/烟囱等情况的跑大车。
生效日期: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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