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意愿与能力
文/玉吊钟
在平时的家庭亲子互动中,我们会发现有的父母自认为已经很爱很爱孩子了,但付出的“爱”自认为没有得到相应回报,亲子间互不理解,关系紧张。有的孩子对父母“爱”的行为反而采取抵制、生气,由爱生恨。一些孩子由于未能如父母所愿,遭受怒骂挨打。一些孩子负气离家出走,有的长时间相互不联系,甚至断绝关系。
这些现象的产生,存在一个重要原因,是没弄清楚"爱”是什么,至少是混晓了"爱的意愿”和"爱的能力”两个范畴。
有些父母自以为为孩子付出比得到回报多,可以说他们有"爱的意愿”,但“爱的能力”水平堪忧。
譬如辛辛苦苦做了一桌菜,叫孩子吃饭的行为,是一种爱的表现,或者严谨地讲,至此还只能说父母有爱的“意愿"。但是你没有考虑到孩子喜欢吃什么,还是这些菜品是你想当然决定的,至于孩子有没有胃口,喜不喜欢吃……还是你烧的菜都只是自己喜欢吃的,或者认为自己烧什么,孩子就应该吃什么。如此的话,是爱的能力堪忧的体现,光有爱的意愿而已。
譬如当进入孩子房间时,如果没有事先敲门,想当然地推门进去叫孩子吃饭,这种行为就可能遭来孩子的反感,反抗。虽然你叫孩子吃饭是一种爱的意愿表达,但你未经孩子同意,推门进入的行为,是爱的能力欠缺体现。孩子就难以完全领会你的爱。对此,有的孩子明明肚子饿的咕咕响也推说不饿,或是还要做作业等理由,甚至亲子双方直接发生冲突,都是孩子内心里对没敲门行为的反抗,对父母爱的行为的不解、拒绝,......这种现象在孩子青春期时,对抗可能更激烈。孩子到了青春期时,会更加自我,行为更趋自闭,不懈于与父母沟通,认为父母理所当然地要理解自己的所思所想。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孩子,更加追求心理上的独立自由,希望从父母的控制中挣脱出来。
有的孩子采取离家出走,填报大学志愿的学校也是越远越好,毕业后选择工作的地方时,恨不得用地球的经纬线来计算测量直线距离,……甚至一些孩子不惜采取极端行为,也许其中的缘由复杂,有的不凡是为了让父母难受,报复父母。有的是想逃离父母的控制,能够有自己的自由空间,我们也可以将这些行为称之为孩子对父母的负性攻击。
如此造成这般"爱之深,恨之切”的原因何在呢,让一些家长百思不得其解。有的父母自认为已经为孩子付出够多了,却得不到孩子的理解、回报......究其原因,这些父母当初的行为,看似是为了孩子,实际上,他们只是以"爱”的名义,在伤害孩子,满足自己的控制欲、占有欲。
爱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不仅在于你有付出的意愿,更是需要对方对你的行为的认同、接受,以及内化为自身认知价值取向的程度,同样一种爱行为,在有些家庭环境里,成为融洽关系的润滑剂,增加了感情,而在有些亲子间,却可能会扩大相互的心理距离,变成吵架、怨恨的理由。这是因为在付诸爱的行为时的对象、关系、时空坏境等诸多条件发生了变化,产生爱的效果也就不同。一种爱的行为,是否能够取得积极的爱的效果,在于得到对方的理解、接受的程度,是否能够形成共鸣,心与心之间产生齐频共震。
生活中有一种“爱的强迫症”现像,如网上流传的一个故事:小东和小朋友去春游了,气候很暖和。其他小朋友穿得都很少,只有小东还穿着毛衣毛裤。其他小朋友问他穿得热不热,只见小东悠悠地说:“你不懂,世上有一种冷叫`妈妈觉得冷’”。
一些孩子从小到大,衣食住行都是由父母决定,吃什么、穿什么、选择学校、专业、工作、……都是控制在父母手里的,自己没有选择权。有些甚至谈恋爱、结婚、生孩子、……之事都向父母汇报,得到允许了才行。我们将这种由父母强加的爱的行为,称为"爱的强迫症"现象,它剥夺了孩子自己自由选择的权力,让孩子失去了许多快乐。他们剥夺了孩子通过尝试、犯错,得到了学习、自我成长的机会。
这种爱的强迫症现象在我们国家存在比较多,在一些传统的父母观点里,把孩子认同为"私有财产”:孩子是自己生的,养的,……想骂就骂,想打就打。而实际上,你的孩子不是你的,是社会的、国家的,......也是属于他自己的。
有些父母会决定孩子穿着的款式、颜色,生活喜好,如此种种,与其说是父母爱的意愿体现,不如说是父母为了满足自己的“控制感”,随着孩子长大,不能承受失去控制的恐惧。说到底是我们的父母内心的安全感欠缺,从控制孩子的行为中,得到安全满足,我们称之为“愉悦的控制感”。
这种父母不但往往亲子关系紧张,夫妻关系一般也不好,生活中的人际交往往往都不理想。他们已经将喜欢控制他人成为人格的一部分,叫"控制型人格”。而越是人际关系紧张,社会支持系统差的父母,更想控制身边仅有的资源,这时候孩子就不幸成为了父母的控制对象。一些孩子都已经很大了,还有父母替其洗澡。甚至在上大学时,把换洗的衣服邮寄回家。一些孩子选择在另一个城市上大学后,父母选择搬过去照顾,陪"太子”读书。
造成这些父母光有爱的“意愿”,缺少爱的“能力”的原因也许是父母内心里自卑,通过歇斯底里控制孩子,满足自己的存在价值。这些父母也许小时候的原生家庭里,就属于事情不能自主,缺少了关爱,安全感不足……形成自卑的性格。他们在父母的强势或许抗争过,终究失败,屈服,或许迫于当时的环境,默默忍受。当自己成了家,有了孩子时,发挥手中的权力,有意无意地满足自己的控制感,并且,比他们从前遭受的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谓之"过度补偿”。
在国外,一些父母为了培养孩子良好自主性,提高自律能力,摸索出规律:在孩子0-3岁时,孩子的事情大都由父母决定,培养其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健康人格;3-11.12岁,即小学三年级以前,由父母与孩子双方互动,商量着决定孩子的事情;12岁至初中,一般事情由孩子决定,除非孩子主动请求支援;而在初中毕业以后,孩子的大事小事,都由其自己决定。在这个渐渐放手的过程中,形成孩子的自主性格,自我也是得到了发展,得到了智力、思维、语言、心理社会能力、……多方面的发展,人格的同一性形成,如此可以提高自我管理的能力。
相对而言,我们国家更多的父母喜欢把孩子拽在手里,不想、不敢放手,生怕孩子犯错。事实上,父母的专制行为阻碍了孩子的正常发展,延迟了孩子的同一性形成,让他成为他自己。往往是父母与孩子之间形成控制与反控制中激烈斗争中,形成了一种矛盾型的依恋关系,造成了双方互不理解,亲子关系紧张,是父母爱的能力欠缺的体现,仅有爱的意愿而已。终其来讲,亲子之间是一场渐行渐远的爱的别离过程,从小时候的相依相恋,随着孩子的慢慢长大,到最后必有阴阳一别。做父母的要学会渐渐放手。
《圣经》中对爱的定义是: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无论是亲人之爱,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友爱,......还是恋人之间缠绵悱恻的爱情,彼此间能够领会对方的爱,不仅是要有爱的意愿,更要提高爱的能力。这种爱的意愿与爱的行为要匹配,言为心声,行有所止。
同样的道理,你的行为,也要确实表达爱的意愿。至少,这种爱的意愿,和行为无论是初衷,还是实际表现,让别人感觉到是“真、善、美”的,不以占有、控制为目的,如《圣经》上说的“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如此,这种爱才能长久。让对方在你的爱意里,体会了尊重,理解,温馨体贴,从而形成互动,起到了爱的效果。
2023年1月9日晚于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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