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财税〔2019〕6号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税收政策
(2020-05-06 15:02:32)
标签:
土地使用税 |
分类: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冀财税〔2019〕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