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张竣韩世忠、岳飞三大帅被解除兵权的三个阶段
(2022-03-15 10:36:47)绍兴十一年四月,淮西战毕。
绍兴十一年四月下旬,三大将入朝,张俊韩世忠被授予枢密使,岳飞为枢密副使,一起被削去了兵权,留在京城上班,和自己的军队脱离,但这并不代表朝廷可以完全掌控军队。
南宋朝廷从解除三大帅兵权到完全掌控军队大体经过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韩家军的整合
绍兴十一年五月上旬,三大帅任枢密使和副使不足半个月,宋廷即命张俊和岳飞前往淮南东路。
韩家军第一个被整顿。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张俊和岳飞闹翻。岳飞要求辞职,不允。
在此期间,淮东总领胡纺告发韩世忠的“亲校”耿著,说耿著自“行在”临安府回楚州后,散布流言蜚语,“二枢密来楚州,必分世忠之军”,“吕祉之戒,不可不虑”,“鼓惑众听”,并且“图叛逆”,“谋还世忠掌兵柄”。结果耿著入狱,韩世忠被捕,要不是他在高宗面前苦苦求情,差点就丢了老命。(有点和岳飞案类似,耿著和张宪差不多)
第二个阶段:岳家军的整合
绍兴十一年九月八日,前军副统制王俊向朝廷告发张宪,说张宪得知岳飞罢官赋闲后,召见王俊,图谋裹胁鄂州大军前去襄阳府,以威逼朝廷将军权交还岳飞。愿意作证的还有三名统制姚政、傅选和庞荣。
绍兴十一年十月十三日,秦桧派杨沂中带岳飞出庭。按宋高宗的诏旨,特设诏狱审讯岳飞。御史中丞何铸和大理卿周三畏被特命为正、副主审官,“奉圣旨,就大理寺置司根勘”。何铸不肯给岳飞定罪,秦桧遂上奏宋高宗,改命万俟卨为御史中丞,任制勘院的主审官。
最后,在万俟卨主持下给岳飞定的罪名,主要有三条。
第一,淮西之役,“拥重兵”而“逗留不进”,“坐观胜负”。
第二,指斥乘舆”, 岳飞得知张俊和韩世忠等军战败后,曾说“官家又不修德”。又岳飞曾说:“我三十二岁上建节,自古少有。”此语被引申和篡改为“自言与太祖俱以三十岁为节度使”。
这两句话被定为“指斥乘舆”的弥天大罪。
第三,岳飞和岳雲分别写“谘目”给王贵和张宪,策动他们谋反,其中岳飞的“谘目”由幕僚于鹏和孙革执笔。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万俟卨等通过秦桧,上报一个奏状,提出将岳飞处斩刑,张宪处绞刑,岳雲处徒刑,说“今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断”。宋高宗当即下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雲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
值得注意的是:古代量刑,传统都是臣下量的重等皇帝减的轻的.以示皇恩浩荡,赵构的命令却是岳飞减一等,但岳云加一等。
第三个阶段:张俊被弹劾,被迫辞职
绍兴十二年,殿中侍御史江邈出面弹奏,说张俊图谋不轨,“大男杨存中握兵于行在,小男田师中拥兵于上流。他日变生,祸不可测”,宋高宗保他“无谋反之事”,批准他退闲。
随着张俊的退隐,三大帅的军队才完全由朝廷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