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公(公元999年5月28日----公元1062年7月3日),安徽合肥人,北宋名臣,以不附权贵,铁面无私,清廉公正,闻名于世。包公在朝廷中地位很高,官至枢密副使,最高官职开封府尹。他立朝刚毅,英明决断,敢于替普通老百姓申不平,在家乡庐州任知府时,严惩亲戚,大义灭亲。依法判处了贪污的亲侄子包勉死刑,依法处理了仗势欺人的亲舅舅,还多次弹劾权贵,为此,民间称之为“包大人”和“包青天”,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深受老百姓爱戴,是老百姓心目中的福星。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文曲星转世。
包公祠,是祭祀包拯的专祠。位于合肥市包河区,三面临水,莲荷盈盈,绿树掩映。包公祠为白墙青瓦构筑的封闭式三合院,古朴庄严,令人肃然起敬。祠内保存着包拯及其家族大量珍贵文物史料,包括三十七字的包公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仁宗天圣五年,包公登进士第,监察御史,他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后入朝廷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佑六年,任枢密副使。曾任天章阁待制,人称“包待制”,后为龙图阁直学士,故后人亦称“包龙图”,卒赠礼部尚书,谥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包公,一个中国历史上的名人,一个铁面无私,清廉公正的法官,一个宋朝第四位皇帝宋仁宗赵祯手下的大臣,凭着过人的才智和无私的品德,在朝廷中赢得了广泛的尊敬和赞誉。许多古代文人墨客对他赞美有加,留下了许许多多传世佳作。
一九八一年九月,《包公祠》被安徽省政府公布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中央纪律委员会指定为“全国廉政教育基地”。被国家评定为4A级旅游风景名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