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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老北京的故事(六五八)沈家本故居

(2022-08-17 21: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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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名胜旅游摄影风景美图

老北京的故事(六五八)沈家本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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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老北京的故事(六五八)沈家本故居

 

沈家本故居在西城区上斜街东口里金井胡同1号院,原为吴兴会馆旧址,1901年沈家本买下作为住宅,并在此居住到1913年病逝。2019年初,笔者来到了沈家本故居,故居坐北朝南,平面呈矩形,南北长56米,东西长29米。共三进院落,一座典型的老北京四合院。门前立有石质影碑一座残存的影碑现被封在玻璃幕内院门的规制告诉人们这家的主人是一个二品的文官。主要建筑建在西部南北中线上。门前设垂花踏步,对面设影壁,门两侧连接有门房两间和倒座房六间。第一进院正房为穿堂三间,西耳房三间,东耳房扩展成五间二层小楼,为中西合璧式砖木结构,是沈家本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所建的藏书楼,自题名为枕碧楼,楼中藏书5万余册,没有开放。

楼下有会客厅。第二进院正房面阔五间,东西配房各三间,接厢房、耳房各两间。后院正面后罩房面阔八间。东侧为两进小院,有南房三间。故居基本格局未变。后为民宅。

占地面积1700多平方米,文物建筑面积1000多平方米,1990被公布为宣武区文物保护单位,后成为西城区文物保护单位。20174月启动设计修缮工作。西城区将沈家本故居委托给法律出版社和中华司法研究会进行管理,布设主题展览于2018年对公众免费开放。

沈家本(1840-1913),浙江归安今吴兴人,清朝光绪年间进士,历任刑部左侍郎、大理寺正卿、法部右侍郎、资政院副总裁等职,是清末修订法律的主持人和代表者。

他对中国古代法学予以总结和评判,同时也引进近代西方法律理念,制定符合时代精神的法制,对于近代中国法制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他撰写的书稿《沈寄簃先生遗书》,成为研究我国古代法律的重要文献。

提起沈家本知晓的人不多,但说到“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恐怕就无人不晓了。而沈家本就是最终洗雪冤情的代表人物。这是清末四大疑案之一。发生在同治十二年(1873),举人杨乃武被诬告与葛毕氏通奸杀害本夫,被判死刑。后经浙江士绅联名上书,交刑部反复查勘,最终洗雪冤情。沈家本的《钦差查办事件》记载了清政府反复查验案件的经过。

当前纪念馆开放的只有第一、第二进院。展览设有:序厅;第一部分,沈家本生平;第二部分,清末修律;第三部分,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第四部分,纪念与研究,会客厅,藏书楼以及修订法律人物;中国古代法制人物等七个展厅。

第一进院内建有:穿堂,西耳房三间,东耳房扩展成五间二层小楼,为中西合璧式砖木结构,楼下有会客厅,大门两侧连接有门房两间和倒座房六间。

序厅和第一部分沈家本生平展设在西耳房内。序厅中央矗立着沈家本的半身塑像,背景墙上的文稿、著作展示了这位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对我国近代法治发展的成就及贡献。展厅内的显示屏用一段一分多长的动画演绎了另一个知名案件-郑国锦杀人案。沈家本在天津任上时查办此案。由于被害人身上没有伤痕,死亡原因也无法从《洗冤录》中找到答案,沈家本特意从京师调来有经验的仵作,一起查勘,一起讨论,最后将死因查得水落石出。

第二部分,清末修律和第三部分影响中国法治进程,设在第一进院的面阔六间的倒座房内。光绪二十六年(1900)以后,英、日、美、葡诸国在与中国续订条约时曾表示,如果中国能改良法律,即放弃在华的领事裁判权。光绪二十八年(1902)二月清政府决定改法修律,任命沈家本为修律大臣。十年中,沈家本主持修订法律馆,翻译西方法典,搜集、考订、整理中国历代法律,改造旧律、废除酷刑、改造监狱制度、制定新律、积极推行审判独立,初步构建起现代审判制度,开创中国现代法与法学研究新格局。

第四部分,纪念与研究,会客厅设在东耳房枕碧楼藏书楼的一层。

展厅内除了会客用的桌椅外还展出了由沈家本第四代孙沈厚铎先生捐赠的多个老物件儿。包括沈家本用过的藏书章、沈家本故居里用过的铜制手壶、万寿无疆墨碟、龙凤双琴朱砂墨等等。

经过穿堂进入第二进院,院内建有:正房面阔五间,东西配房各三间,接厢房、耳房各两间。正房正在修缮之中。东配房内设有清末修订法律人物展。

沈家本与伍廷芳、俞廉三等修订法律大臣广揽留学回国的法科人才,遴选有审判经验的地方官员,聘请外国法律专家,共同参与修订法律。他们与沈家本一道,为清末修订法律不懈努力。清政府中反对制定诉讼法、坚持保留封建伦理纲常的官员不乏其人,朝野分歧严重,争论激烈,清末修律跌宕前行。

这次修律中的礼法之争,充分展示出清末法律制度变革过程中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分歧和冲突。

西配房内设有中国古代法治人物展。中国法制文明源远流长,涌现出众多精研深思重视法制、苦心孤诣定律修法、刚正不阿严格执法的哲人贤达。他们的思想精神传承至今,仍然值得我们借鉴。

后院正面后罩房面阔八间。东侧为两进小院,有南房三间,没有对公众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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