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家语·本命解第二十六》(4)原文·注解·译文
(2020-03-12 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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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孔子曰:“礼之所以象五行也,其义四时也,故丧礼有举焉,有恩有义,有节有权。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母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掩恩。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尊尊贵贵,义之大也,故为君亦服衰三年,以义制者也;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丧不过三年,齐衰不补,坟墓不修;除服之日,鼓素琴,示民有终也。凡此以节制者也。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日,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治之。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百官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执事行者,面垢而已。此以权制者也。亲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懈,期悲号,三年忧,哀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也。”
【注释】
礼之所以象五行也,其义四时也:
象:效法。《书·尧典》:“象以典刑。”孔《传》曰:“象,法也。”
五行:王肃注:“服之制有五等。”仁、义、礼、智、信。
四时:春夏秋冬之四季是也。王聘珍《解诂》云:“言礼之所以因文而变者,礼有定体,如天地间之有五行,不易不敝者也。义则往来屈伸,如四时之错行。礼从义变,犹之播五行于四时也。”
丧礼有举焉,有恩有义,有节有权:
王肃注:“ 所以举,象四时。”
举,举行。 恩,恩情。义,道义。节,节制。权,权变,变通。
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母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
讲为父母服斩衰三年的原因。
服:穿丧服。
斩衰, zhn
cu,亦作“斩縗
”,是“五服”中最重的丧服。是用最粗的生麻布制作,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
制:规制,规定。
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掩恩:
讲 门内、门外之治有别以及这种区别所依据的原则。
门内:家族内。门外,家族外。
掩,隐也,掩饰,掩盖。
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资,按照。
事,侍奉。
敬:恭敬,敬爱。
尊尊贵贵:尊崇位尊的人,尊重高贵的人。
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
父母去世,对于子女的行为要求。
沐,洗头。《说文·水部》:“ 沐,濯发也。”
期, j,周年。《论语·阳货》:“三年之丧,期已久矣。”朱熹集注曰:“期,周年也。”
练,在练祀时穿戴的练冠和练衣,用白色的布帛制成。练冠,厚缯或粗布之冠。练衣, 用经过煮练加工的布所制之衣。古礼,亲丧一周年祭礼时着练冠、练衣。
毁:十分哀伤。
灭性:伤害生命。《礼记·檀弓下》:“毁不危身。”郑注:“憔悴将灭性。”
死:死去的人。
伤:伤害。
生:生命,活着的人。
丧不过三年,齐衰不补,坟墓不修:
讲父母三年丧期之内,对子女的行为要求。
齐衰, zcu
,亦作“齐缞”,丧服。“五服”中列位二等,次于斩衰。其服以粗疏的麻布制成,衣裳分制,缘边部分缝缉整齐,故名。有别于斩衰的毛边。具体服制及穿著时间视与死者关系亲疏而定。
补,修补。
修,修葺。
除服之日,鼓素琴,示民有终也:
讲三年丧期已满,除掉丧服那天,对子女的行为要求。
除服,脱掉丧服。
鼓,弹。
素琴,没有装饰的琴。
示,昭示,显示,告知。
有终,有丧之期结束。
制:制约。
爱:敬爱。
以治之:《礼记》作“以一治之。”
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
父亲在, 子女为母亲服丧一周年,这样服丧的原因,是为了昭示自己没有双尊了,只有父尊。
见, xiàn,显示。
百官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
王肃注:“ 谓天子诸侯也。”
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
王肃注:“ 卿、大夫、士也。”
身自执事行者,面垢而已:
王肃注:“ 谓庶人也。”
亲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懈,期悲号,三年忧,哀之杀也:
讲父母去世后,随着时间的变化子女的哀思悲伤之情的变化。
哀之杀:哀痛逐渐减弱。
制节:制定丧礼的时限。
【译文】
孔子说:“礼的制定效法五行,不可随意变更,也不可随意败坏,而礼的变化随从义的变化,犹如播五行于四时运行,所以有举行丧礼的地方,就存在恩情,存在道义,存在节制,存在权变。恩情大的丧礼,它的丧服就要重,所以,对父母之丧要穿最重的丧服 斩衰,这是根据父母的恩情最深规定的。家族以内治丧恩情盖过道义;家族外治丧道义盖过恩情。按照侍奉父母的心情来侍奉国君,其中的恭敬之情是相同的。尊崇位尊的人,尊重高贵的人,道义为大。因此,为国君也服斩衰三年,这是根据国君的道义最大规定的。父母去世后三天可以吃饭,三个月后可以洗头,满一周年要举行练祀礼,心情十分伤痛但不能伤害身体,不因为死者而伤害活着的人;丧期不超过三年,周年后换上的齐衰之服不能缝补,坟墓也不能修葺;三年之丧期满这一天,除掉丧服,弹没有装饰的素琴,向民众表明三年之丧结束。以上种种都是依据不同情况有不同节制来制定的礼仪。按照侍奉父亲的心情来侍奉母亲,这种敬爱之心事相同的。天上没有两个太阳,国家没有两位国君,家中不能有两位尊长,都是依照一位尊长来治理天下、国家和家族。所以父亲尚在,为母亲去世服丧,穿齐衰一年,是为了显示家中没有两位尊长。治理丧事的百官齐备、各种物件具备、不言语而丧事就举办了,哭丧还有人扶起,(这是天子、诸侯服丧);言语之后丧事才能举行,凭借丧杖起身,(这是卿、大夫、士服丧);亲自执掌丧事,蓬头垢面地哭丧悲哀就可以了,(这是庶人服丧)。这些都是依据权变制定的。父母去世,三天不怠慢,三个月不懈怠,满周年是还痛哭悲号,三年丧期之后,常怀忧伤,哀思之情慢逐渐减弱。圣人们政事依据丧失父母哀痛之情逐渐减弱的过程,而制定了丧礼的节限。”
礼之所以象五行也,其义四时也:
丧礼有举焉,有恩有义,有节有权:
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母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
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
爱:敬爱。
以治之:《礼记》作“以一治之。”
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
百官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
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
身自执事行者,面垢而已:
亲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懈,期悲号,三年忧,哀之杀也: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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