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学校章程自查与修正的策略研究”一文今在《教育视界》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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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
博主按:2019年12月底,受江苏《教育视界》编辑部邀请,去泰州姜堰区做《学校章程的制定与实施》讲座。讲座结束之后,《教育视界》编辑部的李璇老师告诉我,现在一线的校长们对学校章程的自查与调整有许多困惑,她希望我能写篇文章,给这些学校管理者提些建议,从我的视角给他们梳理梳理思路,指导指导方法。她认为,基层学校的校长们只有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才能有改进的动力,也才能真正引起对学校章程的重视,最后才能把进一步落实章程作为学校管理的手段,发挥章程的效用。
开展学校章程自查与修正的策略研究
郑万瑜
【摘
【关键词】学校章程
我国一九九五年出台的《教育法》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如今,将近25年过去了,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情况如何?根据笔者所在区开展的以学校章程为统领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践,结合近几年到外省市做讲座和参加中小学教育督导的经历,笔者有这样一些感受:全国大部分中小学可能都按照上级的要求制定了章程,但就章程如何实施、如何执行、如何发挥作用仍存在困惑。
一、学校章程相关问题产生的原因
之所以存在这样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可能有如下原因:
(一)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具体要求
虽然,教育部陈宝生部长在2018年底的“全国教育法制工作会议”上有“下一步要聚焦有没有真正按章程办事治校”的讲话,但是,不少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可能还没有予以重视,对如何“真正按章程办事治校”,没有出台较为具体的要求。
(二)部分中小学领导对章程认识不足
长期以来,由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章程的认识不足、宣传不够、落实不到位,导致不少学校虽然完成了章程文本的制定,但对于如何“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在认识上比较模糊,在实践中比较困惑。即使有些学校领导想在这方面进行探索,但由于没有看到教育部更为明确的信息,没有看到本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关注,没有看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明确举措,因此就可能失去了继续探索的热情和志趣。
当然,也有的学校领导在这样的形势面前,有着自己清醒的认识,没有随波逐流,而是走出了一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特色之路。例如,上海市广灵路小学原来是虹口区的一所普通小学,后来在孙爱军校长带领下,十余年来一直坚持开展以章程为统领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建设,使学校管理从无序走向有序,从随意走向规范,从经验走向科学,逐渐跃升为虹口区小学学段办学绩效第一名。
今天的中小学领导,如果有这样的认识,有这样的教育理想和情怀,同样也可以在依法实施学校章程,提高学校管理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上,做出自己的探索,形成学校的特色。
二、对学校章程文本的自查与修正
目前情况下,笔者觉得如果一所学校在几年前就已经按照上级的要求,根据相关程序完成了章程的制定,并得到了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查和备案,那么,今天可以从自己学校开始,通过对现有章程文本的自查,了解一下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然后进行适当修正、删改、完善,从而保证《教育法》规定的“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得到有效实施。
(一)学校章程的主要内容是否比较完整
学校章程应对学校重大和基本事宜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应由序言、总则、分则、附则四部分组成。序言部分一般简叙学校发展沿革、发展定位和目标等。在正文部分,以章、节、条、款、项、目的形式载明以下内容:学校的基本信息,包含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学校的隶属关系及性质、办学宗旨、学校文化;内部治理结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教职工和学生;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学校资产、财务及经费管理;章程的修订程序与解释等。
如果某个学校制定章程时,选择的章程参考模本不对,那么,这所学校的章程文本,就可能缺少相关章节。如果按照这样的章程文本去自主管理,以后的办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就可能因为无章可循,无法可依,而得不到足够重视,从而给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带来麻烦和困难。
当我们自查学校章程文本时,如果发现章程内容不够充实,该有的内容没有写进去,学校可以对章程进行适时修订,把相关内容补充进去。
(二)学校章程所载内容是否符合实际
一般的学校章程,主要内容框架可能都差不多,但是各个学校由于所处的环境不同、文化传统有别,师资队伍各异,学校章程的内容体现在学校文化、内部治理结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上时,可能就会有自己的特点和特色。因此,学校章程内容一定要切合本校实际,体现不同的特点和特色。
如果我们自查本校章程时,发现这个章程不符合学校实际,没能体现学校自身的特点、特色和学校文化,那么,我们就要考虑今后对这个章程进行修改、调整和完善。
(三)学校章程内容是否符合发展形势
由于不少学校在多年前就已经制定了章程,现在随着形势的发展、学校的进步、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原有的学校章程内容可能就需要调整。比如,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对中小学党组织作用的阐述比较全面。这时,原来章程里的阐述就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正。
原上海市祥德路小学资深校长赵小敏说道:“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教育理念也随之发生着变化,作为引领学校办学行为的章程和自主发展规划显然也不可能一成不变。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我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适当地删减和调整,然后根据程序经教职工大会审议、校务会审定,然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对学校章程执行的自查与修正
章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学校章程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查备案以后,执行章程,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就进入一个长期的动态发展过程之中。作为学校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校长,一定要关注章程的实施,注意章程实施过程中的自查与修正。
上海市特级校长唐群曾经在三所高中做过校长。每到一所新的学校任职,她一定会做三件事:第一,带领管理团队学习与梳理学校已有的章程制度,对照章程与制度,问一句:我们是否是强有力的执行者?第二,与每一位老师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的交流,了解他们对已有章程制度的知晓程度、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等。第三,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请学校工会牵头,征询师生对现有章程与制度的建议,完善或者出台新的制度。章程、制度要充分听取学校各层面员工的意见,这样它才会有生命力。
学校对章程实施情况进行自查与修正,可以按照校长的做法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一)学校校长对章程的认识是否到位
常言道:“一位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这句话充分说明好校长对于学校发展的重要性。一所学校的章程落实情况如何,也取决于学校校长对章程的认识程度。
如果校长认识到章程是学校自主办学、自我约束的基础,是学校处理与政府、社会及内部关系的准则,是社会监督学校办学的依据,他就会时常提醒自己:要熟悉学校章程内容,要从章程落实的角度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要提高全体领导班子按照章程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为提升学校的治理能力和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在实施章程的整个过程中,校长要树立“依法治校”和“以人为本”的理念,率先垂范,合理合法地运用章程,科学人文地加以管理,把章程作为学校发展的基本依据,促进学校可持续健康发展。正如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小学校长徐丽说:“制定学校章程本身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要把章程落到实处,树立尊重章程、依法依章办事的理念,让管理活动、办学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章程促进学校管理更加规范和科学,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因此,采取有效措施把学校章程落到实处是章程建设的关键所在。”
(二)教职工对章程执行如何
上海市澄衷高级中学的前身是澄衷学堂。1902年的《澄衷学堂章程》在“总约”中提出:“堂中章程,一分悬于大众易见之地,通堂诸色人等即按照办理。”“悬于大众易见之地”是为了让大家知晓,强调公开性;“通堂诸色人等即按照办理”,意在告诉学校所有的教职员工要按照章程履行自己的职责,强调权威性。
一个好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体系文本是我们实现依法治校的前提,而真正实现依法治校,更需要以校长为首的学校管理人员和全体教职员工有强烈的章程意识,按照章程自觉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一个被充分理解与认同了的学校章程,执行起来才更高效。
原华师大实验小学资深校长郑琰谈道:在制订及实施学校章程的一系列过程中,我们发现只有把建章立制的“硬”管理和人文精神的“软”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重“管”更重“理”,使学校的章程遵循和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用人文精神管理学校,关心师生,才能构建起和谐的校园氛围,有力地推动学校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制度体系建设是否以章程为统领
学校有了章程之后,要以章程为统领,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的“立、改、废”梳理,建立起适应学校自主发展的、由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能力和资源等构成的有机统一的制度体系。规章制度是学校章程的进一步细化。各校要以学校章程为依据,全面系统地清理现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废止或修改与现行政策法规不相吻合的制度,补充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所必需的制度,确保与学校章程的一致性,形成学校章程统领下的完备的、可操作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并予以信息公开和编辑成册,使学校章程精神和内容贯彻到学校各项活动中去。
对于一名有教育情怀的校长来说,应当善于将自己独特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管理方法转化为学校章程,并通过章程建立学校独特的制度文化。
前文提及的孙爱军校长在这方面深有体会:各项制度作为配套内容,应以章程为依据,在操作上与其相呼应而不冲突,成为保证章程得以贯彻的具体措施。两者之间有着“母”与“子”的血缘关系,在制定和阐述时需要互相照应。《广灵路小学章程》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22条提到了“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 ”。在学校《规章制度汇编》第六章“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中,就具体罗列了“学籍管理制度、课程管理制度、教学流程管理制度、各学科学生学习能力评价标准及操作方案、减负增效实施制度、校本课程管理制度、校本课程学生学习能力评价标准”等。
(四)学校规划是否注意落实章程内容
学校章程里的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学生培养目标、教师发展目标如何落实,最好的抓手就是通过学校发展规划的实施予以落实。
学校发展规划是在客观全面认识学校当前状态基础上的面向未来的发展计划,是章程的办学思想阶段性实施。学校发展规划的内容涉及章程里的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涉及管理、教育教学,涉及教职工、学生的权力与义务,涉及家庭、社区等。各校在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时,往往通过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来加以落实。学校在各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就可以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中的年度工作任务和达成标志,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全面的工作总结。在各部门总结的基础上,学校再形成校级层面的年度工作总结,它也是学校发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工作自评总结。
学校发展规划的任务完成了,目标达成了,学校章程也就基本得到了有效落实。各学校要不断提升依法自我规划、自主办学、自我约束的能力,努力使章程成为办学治校的准则和规矩。上海市继光高级中学资深校长金晓雯认为:“依托学校章程,制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就是促进其主动发展的核心内容,也是校长领导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属。一个完整的、带有前瞻性的学校发展规划,对于一所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它能在实践中引领学校日常工作的开展,并通过不断地调整和完善,使学校发展平稳有序,扎实有效,独具个性。”
(五)学校是否建立章程自我监测机制
在落实章程的过程中,开展自我监测、自我评价,是学校自我调控、自我改进、自我完善、自主发展的重要环节和手段,是学校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学校真正走向成熟和自主的重要标志。在实践过程中,各校要努力形成内部的监测管理机制,优化学校的内部治理。
首先,建立和完善章程落实的有效载体。学校章程的实施需要具体载体来呈现。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学校制度体系构建”、“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体现”、“学校年度课程计划的落实”三条途径来实施学校章程。“学校制度”是学校章程中一些条款的具体化,“学校三年发展规划”是学校章程中办学思想、办学目标的阶段性体现,“年度课程计划”是三年发展规划的具体执行。
其次,建立与监测评估相关的途径和渠道。学校对章程落实的监测评估一般主要体现在学校发展规划的年度自评中,同时辅以监管制度、整改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校内监测报告发布制度、信息公开上网制度等。校长定期将学校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向教代会(教职工大会)报告,再由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对校长执行章程和规划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上海市虹口区第四中心小学特级校长陈珏玉十分重视学校发展规划的自评工作。她说:“只有被评学校认真搞好每一年的自评工作,才能准确地找到学校教学工作的成绩、优势与特色,才能找准学校教学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整改。”“我们在发展规划的运作过程中,定期对照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及评估标准,逐项检测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其成效,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改进工作、提高绩效,使学校的办学质量保持持续提高,从而真正促进学校自主办学的进程。”该校的自评步骤如下:制定自评计划;开展调查问卷;听取校长汇报;组织教师讨论;汇总反馈沟通;教代会审议。
综上,学校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领学校内部规章制度,是学校成为独立法人组织的必备要件,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依据,是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载体和体现。章程对一所学校如此重要,学校管理者可以运用自查和修正的方式,保证学校章程文本在内容上比较完整、符合学校实际、符合法制性要求,并能注意体现时代特色和学校特色;保证学校章程在执行中能按照各项原则去准确落实。
(郑万瑜,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邮编;2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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