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挂证”,当好用药安全“守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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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医保局对全国定点零售药店4月以来的医保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发现,部分药师姓名出现在多家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费用明细中,可能存在药师信息被假冒或药师“挂证”的违规情况,共涉及24个省份、23997家定点零售药店、9563名药师。5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师“挂证”等情况开展核查。(5月31日1版《工人日报》)
一名执业药师在同一天不同时间出现在相隔甚远的新疆乌鲁木齐市和山东烟台市的药店审方售药,这一不符合常理的现象被称之为“挂证”。
我国《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驻店药师应在职在岗,不得挂名、兼职。一些药店出于成本考虑,选择付给一定的报酬让药师“挂证”的违规手段,而药师人不在岗,又能获取额外的收入,自然求之不得。这种“挂证”是一种严重违反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操守的行为,给执业药师形象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此次国家医保局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师“挂证”等情况开展核查,不仅是查处具体违规行为,规范药品经营销售市场秩序,更是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应有之义。
执业药师“挂证”的危害是多方面的。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必须由执业药师审核处方、指导用药,保障用药的安全、合理、有效。但“挂证”导致药师缺位,显然破坏了对药事服务的管制程序,直接消解了这道安全屏障。患者购药时无法获得专业的用药禁忌、剂量调整等关键指导。尤其是慢性病、特殊疾病患者,一旦因用药不当引发不良反应,后果不堪设想。这不仅损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执业药师“挂证”乱象不仅破坏了药品行业的秩序,也严重影响了公众的用药安全。正规注册药师的资质被非法占用,加剧了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部分药店通过“挂证”压低人力成本,挤压合规经营者的生存空间,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同时,国家推动的处方外流、药品“双通道”保障等医改举措,也因药店药学服务能力不足而难以落地,阻碍了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执业药师挂证在一些地区已是公开的行业秘密,从国家局到省市地区近年来一直在治理此问题。2023年至今,全国已有近700名“影子药师”因“挂证”被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但效果不明显。这说明整治“挂证”不能止于核查,更需打组合拳、出长效招。一方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执业药师电子档案管理,实现全国联网认证,通过智能监控、数据筛查等手段,持续跟踪药师的执业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挂证”行为。另一方面,完善行业激励机制,多管齐下提升执业药师“含金量”,让药师感受到自身的价值和尊严,从而自觉抵制“挂证”行为,减少药店“挂证”的利益驱动。同时,以铁腕手段加大对违规药店和药师的处罚力度,重塑行业诚信生态,推动药品零售行业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