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亮剑,守护农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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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则令人震惊的新闻:河南新密一个由十四人组成的家族犯罪团伙,竟公然在网上售卖假化肥。近日,经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生产、销售假化肥的黄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4月30日《法制日报》)
2021年3月,28岁的黄某在某化工原料商贸城工作时发现,化工原料硫酸镁和化肥磷酸二氢钾外观十分相似,但前者价格却只有后者的五分之一。在利益驱动下,其萌生了以假乱真、鱼目混珠的想法,伙同亲戚李某等人做起了生产、销售假化肥的生意。经检测,他们生产、销售的化肥中有12种不符合国家标准,经营的网店销售不合格化肥金额巨大,黄某经营的6家网店销售不合格化肥共计256万余元,其余13名成员名下网店销售不合格化肥共计627万余元。
农资涵盖种子、农药、化肥、农机等,是农业生产的基础要素,其质量优劣直接关乎作物生长与产量。一旦农资出现问题,不仅影响来年收成,还会打击农民收益与生产积极性,进而影响整个农业生产的稳定。近年来,尽管有关部门从严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为农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但农资制假售假、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等问题依然存在。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各种伪劣农资乱象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这起由十四人组成的家族犯罪案件不仅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还扰乱了市场秩序,更对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构成了潜在威胁。
总书记强调,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农资安全一头连着田间地头的来年收成,关乎广大农民福祉;一头连着全国人民的菜篮饭碗,关乎国家粮食安全。这起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打击假农资,不能仅靠事后追责,更需源头治理。
首先,要加大对农资生产企业的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力度,降低优质农资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特别要鼓励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加强合作,研发更多高质量、安全可靠的农资产品,以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
其次,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销售环节的全程监管和检查力度,严格审查资质,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依托电商网络平台从事农资虚假宣传、违法销售等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假农资的生产和销售。
第三,农民是农资的直接使用者,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至关重要。各地要加大农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帮助农民掌握“三看一闻”鉴别法,引导他们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农资,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最后,要充分运用法治手段,从紧从严打击各类伪劣农资行为,对发现的假劣农资要深挖严查。上挖生产厂家、下追销售流向,做到出重拳、下猛药,一案双查、一查到底,提高违法成本,有效震慑制售假劣农资犯罪。
农资安全是农业的“灵魂”,是农民的“保障”,也是社会的“底线”。守护农资安全,需要政府、农民、科研与生产企业以及消费者等各方共同努力。只有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才能有效打击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正义,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端稳中国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