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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冒牌农药当出“铁拳”亮“长剑”

(2025-01-05 11: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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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对冒牌农药当出“铁拳”亮“长剑”


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对今年8-12月组织开展的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结果进行通报。经检测,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金农肥料店销售的“50%咪鲜胺可湿性粉剂”,中山市民众镇生金化肥经营部销售的“70%噁霉灵可湿性粉剂”,揭阳市金粟农资有限公司销售的“8%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溶液剂”质量不合格不过,涉事企业均表示该批次农药为假农药。1224日《南方农村报》)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物资,然而,生产、销售农药造假却严重危害了农业生产和公共卫生。目前农林业病虫种类多,农药新产品、新剂型也不少用于治疗农作物各种病虫害的农药质量的好真与假,直接关系到农业丰产丰收。一旦购买和使用了假冒伪劣农药,不但起不到防治病虫害的作用,导致农作物大量减产,农民朋友一年的辛苦劳动白费,不但没有收入,连生产成本都收不回来食用了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有可能引起食物中毒,严重的导致死亡假冒的农药,也严重损害了正规厂家的品牌形象和信誉,,从而影响销售量和市场份额,甚至对厂家的长期发展和生存构成威胁更为严重的是,假劣农药有可能对土壤、地下水等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影响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假农药的盛行,是利益与法律间的一道博弈。尽管不法分子明知制假售假违法,但由于合理预期的模糊,加之市场对于高效、安全农药的需求,导致他们在利益驱动下不惜触犯法律,将工业原料伪装成多种农药,并假冒药品登记证号,通过虚构的生产公司和广告包装,吸引普通农民投入这场不义之财的争夺战。不仅暴露出农市场的监管缺失,更显露出在灰色利益链上,生产者对于农民和市场信任的背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挑战,更是对社会伦理的公然忽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进行曝光既维护农药市场管理秩序,又保护了农户合法权益体现了对保护农民权益和消费者安全的坚决态度。

假农药的泛滥不仅影响经济秩序,更是对生命安全的践踏。在这个信息化时代,防止假农药流入市场,保障农业安全,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生计与健康。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市场与法律环境,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发现问题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对于生产、销售农药造假的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作为农药行业经营单位或个人从我做起,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广大农民朋友要具备基本的辨别力和法治意识,选择可信的平台和渠道购进农药等农资产品,避免落入伪劣产品的陷阱。只有坚持从根本上强化意识、严控源头,才能共同筑起维护农安全与市场诚信的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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