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多了,规范停放意识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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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带来交通拥堵、停车困难等一系列“城市病”。为解决停车难,近年来,我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新政,大力推进停车场建设成为其中重要的抓手。先后在住宅小区、各大公园、市政主干道、商业区等地,都建了停车场或立体停车楼,然而,停车位增加了,停车难题却并未得到实质性解决,出现了“停得下”却难以“停得好”的尴尬。
原因诚如记者走访所述:一是不文明停车。道路临时泊位充足,但为了省下停车费用,部分车辆选择“完美避开”收费临时泊位,吾悦广场商业街区间道路上,有编号、收费的停车位空荡荡,而马路牙上却违规停放得满满当当;东围墙的小巷子中,没有编号的免费停车位被交通锥以及自行车、电瓶车甚至桌椅板凳、花盆占位,还有一些穿着车衣的汽车也停放其中,车位被长期占用;绿地小区门前车辆纷纷避开路侧泊车位,斜插停放在人行道上;二是停车泊位收费过高。在集贤路、德宽路、天柱山路及祥和路泊车,小型汽车停放30分钟至1小时,收费4元,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2元;而在吾悦广场吃个饭逛个街,两三个小时动辄就是七八块。
城市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程度的显著标志,是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体现,它直接影响着城市形象和秩序。如何让大家的车既能“停得下”,更能“停得好”?笔者认为,一方面提高停车场运营管理质效。公共停车场收费是通过价格杠杆提升公共资源的利用率,通过收费促进停车泊位周转率对于缓解停车难是有一定好处的。但在公共资源的停车位收费上,不妨实施路内高于路外、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非服务对象高于服务对象的差别化收费结构。另一方面严格执法,真正推动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从而疏解交通“痛点”。对于无视他人利益、不按规则停车的行为,交警、城管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可通过警告、曝光、处罚、拖移等方式进行整治,达到处罚一起、警示一片,确保文明停车、有序停放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