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需响鼓重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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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对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作出系统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自身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10月19日《人民日报》)
企业对账款拖欠的承受力是有限的。拖欠企业账款,特别是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会导致企业发展受困,动摇企业发展根基,也将妨碍经济社会运转的良性循环。没钱,就没办法投入研发创新;没钱,就没办法吸纳优秀人才;没钱,就无法维持正常的生产运营。如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就可能成为压倒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部署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为清理拖欠企业应收账款提供政策支持,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此事的高度重视。
中小企业贡献了全国经济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是重要税源和吸纳就业的重要蓄水池。但近年来,受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企业应收账款增长较快、被拖欠情况增多。据分析,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主要有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前者是因为“新官不理旧账”的恶习,有的是地方预算约束不强,上项目过多,最终收支出现缺口造成支付困难;后者则是大企业利用其产业链条上的强势地位,对上下游的中小企业设置过于严厉的付款条件,如账期过长、用商业汇票作支付工具,甚至直接拖欠款项。
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是保市场主体的重大政策,对维护企业权益、稳定企业预期、增强企业信心有重要意义。为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中央、国务院先后颁布了《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多项法规条例和规章,声势不可谓不大,力度不可谓不强,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企业“货卖出去了,钱收不回来”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政策执行还没有完全到位。
响鼓也需重锤敲。再响的鼓,不去敲击它,不会自动发声。再好的政策,不去落实,就会沦为一纸空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既是态度问题,更是能力问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把握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的重要意义,对欠款进行“限时清零”,将严重拖欠的主体列入失信“黑名单”,不断加大惩戒问责的力度,形成倒逼机制。对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企业款项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压缩非刚性支出等限制措施,加大对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的问责和惩处力度;对恶意拖欠企业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的单位依法依规惩戒并予以曝光,形成“通报一例、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
总之,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是广大企业的共同期盼,也是国家层面一以贯之的明确要求。各地应不打折扣地落实好,并当成一项“硬任务”来抓,在执行上除了有“响鼓”,还要用“重锤”去敲。